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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生暮死一念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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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7 (Sun)11:35
哟,初恋大人

@人类的大众脸先生X掌管人的初恋的神的故事,短篇HE.
@“大众脸和胖子也会有初恋。”



【一】


初恋大人之所以是初恋大人,因为他就是初恋大人。


这句话似乎有点绕口?哦不,是相当绕口吧。那么再详详细细把它分解拓展得细一点,初恋大人呢…是这个世界上掌管初恋的神。
恩,掌管初恋的神。


也就是说呢,所有你一想起来就面带微笑的甜蜜回忆:无论是有人心里那个穿着白衬衫,会偷偷把你喜欢吃的臭豆腐放进书包里,即使迟到了也微笑着说,“趁热吃吧,味很足呢”的青涩美好少年;还是在路上拦住你,正直严肃的交通员大叔,“同学,你的裙子染红了。”那些只在初恋里出现过的美好事情,那些笑着闹着的过去,那些臭豆腐的香气那些谁不好意思伸手递过来的餐巾纸…通通只与初恋有关。
每个人人生中,唯一一次,且独一无二的初恋。


或许是惊鸿一瞥,或许是刻骨铭心,或许又是多年后回想起来的一声叹息…总之…
“关我屁事啊。”
初恋大人微微一笑,吃起了草莓冰糕。
“我就只管给那些人派发初恋,就相当于到了必要时候就会奖励给你的一个冰糕。”他拿出草莓冰糕晃了晃,都有点化了,“每个人都口味都不一样,有的是酸的有的是甜的。有的是吃两口就腻了…有的却愿意吃上一辈子,还是同一种口味的。”
有短暂就过去的,有延续一辈子的。
“只有只有胖子和大众脸没初恋,他们的叫暗恋。站在墙角跟眼泪汪汪的暗恋。”
…初恋大人很适合上一秒是穿着白衬衫瞳孔鸽子灰说着明媚青春文艺话的少年,下一秒就转为毒舌挖鼻状态。
“所以那不是我能管辖的范围对吧?!暗恋什么的…先把裙子穿得下去再去告白!先把脸洗干净一点,把穿得已经看不出本色的白衬衫洗洗再去送情书吧!暗恋不说出来是没有结果的!”初恋大人如今总结,顺带舔了舔已经化了的草莓冰糕。
“人生啊,总要初恋一场才对!管他是轰轰烈烈还是细水无声!”
总得找到最初的人,来谈一场青涩的恋爱。
然后呢,学会成长。


【二】


初恋大人目前遇上了件麻烦事。
他一向对工作认真负责——哦,也就是帮别人安排初恋。至于是把一大好青年安排上喜欢了个二次元人物,天天会抱着抱枕认真亲一口,“早上好,我亲爱的玛莉亚,今天也要和我高高兴兴地在一起哦。”还是把一萌妹子弄成了,“老板我不管啦,我的初恋大人就是小次郎!数码宝贝里那个!好歹给我弄个他的手办吧!”这就不该他管了。
他只负责给你一个初恋,至于对象是男的是女的是虚拟人物还是根本不是人…
“哦,那是月老…那种一年到头光拿工资不上班的人干的事了。”初恋大人一本正经地回答。


咳,他目前遇到这事呢,就是某日他心血来潮研究自己的工作是否有所疏漏的时候,发现有了个人没初恋。
没初恋不要紧,刚出生的奶娃娃也没初恋,问题是…
“三十岁,上班族,单身,大众脸,同事眼中的‘老实人’,从来不逃票会给老人孩子让座…”初恋大人那张活了几千岁还是少年模样的脸上蹦出跟青筋,“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没初恋啊?!”
对,没初恋。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人类的非人类的,都没有。


初恋大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挑战,从来没有过的挑战。怎么会没初恋呢无论是男的还是女的非生物体还是生物体…
都给他整上一个!
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但是三十岁的人,是不太容易接受初恋的。
恩,初恋大人本人喜欢的初恋类型是“第一眼就天雷勾地火命中注定前世相约”哦对不起剧本拿错了没那么琼瑶…就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那种。
初恋嘛,哪需要计较那么多,喜欢就是喜欢了,管对方什么身份什么样子,就是想在一起就对了。


所以初恋大人决定亲自出马。也就是说,他打算亲自创造些“美好的事件”,让这位…哦对不起因为他的本名太绕口了,所以就叫他大众脸先生吧,长相大众,工作普通,性格也普通…毫无特色的大众脸。
但是大众脸先生也会有初恋的。恩,跟胖子一样,在某个时期会悄悄降临的初恋。


第一天他安排了个萌妹子,哦就是那种穿着海军风的裙子梳着双马尾一说话脸上就脸红的小姑娘,羞答答地跑到正打算去上班的大众脸先生面前,“那,那个叔叔…能不能请你送我回家…我的裙子弄脏了…”
大众脸先生淡定看了一眼她的裙子,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又去超市买了包少女系列X度空间递给她,“早点回家吧。”就转头继续去上班了。
等等你的外套不要了吗喂?!是LOLI好歹也回头看一眼啊混蛋?!


哦,有些人可能是对LOLI没兴趣,那么换一个。


第二天一个穿着皮衣头戴猫耳的C罩杯姐姐在大众脸先生下班路上拦住了他,哦对了大众脸先生是长期上夜班的,满脸通红双眼还隐隐含泪,“先,先生,我…我…”大众脸先生平静地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我要吐了!”说完就稀里哗啦地吐了一地,还好没有溅到大众脸先生身上。
大众脸先生皱皱眉,掏了张餐巾纸递过去给她,然后又帮她打了个车…接着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的初恋应该更加火热更加热情更加…
大众脸先生,自己回家了。


闹毛啊怪不得他没初恋这人根本就是个严重看不到异性的人吧?!要么就是X起无能!!!好吧女生不行…!上男的!


第一天, 软嫩嫩粉嘟嘟的小正太去搭讪,得到了个冰激凌,草莓味的。
第二天, 穿着校服大大咧咧吃着烧烤的少年不小心蹭了大众脸先生一身油,没事。
第三天, 带着眼镜的冰山老总破天荒地找他谈了话,得知自己将留下来加班三天消息后大众脸先生依然没什么表情…


也许他不喜欢男人,好吧,也不喜欢女人。
那么,非生物体总可以了吧?


第四天的时候,初恋大人一手少年JUMP一手花与梦,蹲在大众脸先生的家门口就准备“不小心”撞他一下,好吧到时候看上哪本掉哪本,势必要让他找到自己的初恋!
至于之后该怎样,就不是他能管的事了。


结果蹲着蹲着初恋大人就睡着了,很没形象地头发乱翘,手里两本漫画书,也许在睡梦中还流出了口水。
等一觉睡醒他睁开眼来,发现自己躺在别人家沙发上,边上原本准备去加班的大众脸先生居然还在…还在热牛奶什么的。


“你醒了?”大众脸先生的声音也挺大众,但是也不差。
“恩…?”初恋大人没有反应过来,呆毛在他头上翘一翘的。
“啊,这里,牛奶。”大众脸先生把热好的牛奶递给他,很好,是初恋大人喜欢的酸酸甜甜草莓味,“虽然有点冒昧…”大众脸先生头一次说了无关的话,那张普普通通的脸似乎也有点发红。“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诶,诶,诶?!
少,少女漫画?!


初恋大人惊恐地去看自己手上是不是还拿着花与梦,对一切都是幻觉,大众脸先生只是喜欢上了封面上的少女…结果他发现,自己手上什么都没有。
…连热血少年漫画和…温暖甜美的少女漫画,也预料不到的…开头吗?


【三】


尝试回想起你的初恋。
或许有很多种相遇方式,也许是个平时看起来完全不怎么样的少年,老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某天突然就换了身衣服精神起来了,眉眼似乎也好看了几倍,当时心就一跳,觉得“哎这人还不错”;又或许是默默忍受你欺负了好几年的同桌,某天突然在你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当下你就想,“还挺有种的啊他”;也或许是一本正经的班长,长期给你讲题长期骂你笨…
似乎有点扯远了?不过啊初恋就是这种事吧,细小又不经意,等发现的时候它已经存在了,又麻又痒的,不说出口来又不甘心,说出来了又害怕回应。


没人知道大众脸先生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掌心有点湿。他有些惶恐不安地等着那个回答,终于听到那个少年开口说,“诶本大爷就是传说中的…哦,请叫我小初。”
迅速从气场全开状态转换到了小白兔状态呢初恋大人。


随即大众脸先生又问了一些有的没的,大众脸先生其实是一挺随波逐流别人说啥他觉得是对的,那就照着做好了的人,主动找话题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更别提还是一个人自说自话…
初恋大人,诶现在应该叫他小初了。一直漫不经心地听着,时不时转动一下他黑亮黑亮的眼睛。对了一直忘了描述初恋大人长什么样子…虽说千万个人有千万个初恋的模样,但简单概括一下还是有共同点。
不是长得太帅,皮肤比较白,眼睛黑又亮,干净又清瘦,无论是穿T恤还是白衬衫都挺不错。装温柔深情的时候挺认真,但到一半总会笑场,有些小聪明和恶作剧,但最喜欢做的是还是去吃着根冰糕逗路边的猫咪。


哇擦这种小清新的描写是个毛?!初恋大人只满心想着“快把这人搞定我人生的第一个污点工作的第一个疏漏就可以填补了诶嘿嘿嘿,到时候叫月老请喝酒。”顶着张少年16,7岁,骗死人不偿命的脸,眼神格外无辜。
“我…家里出了点事所以我跑出来了…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如果不介意可以告诉我最近的宾馆在哪儿吗?”他算准了好心肠的大众脸先生不会拒绝他,丝毫没注意自己说的台词根本就跟八点档里落难的女主角没两样。
还好大众脸先生也很大众地喜欢看八点档,于是理所当然地阻止了他,理所当然地让这个“我爸爸是个变态天天都抱着印了人的抱枕一起睡,我妈妈除了会看新刊就会盯着路边的小孩子发呆”的可怜少年留宿在了自己家中,当然其中也有他个人的一些想法。


总之他俩就住一起了。


第一天的时候大众脸先生回来带了老婆饼,喜欢吃甜食的初恋大人表示很高兴,表示很喜悦,很给面子地吃完了后打了个嗝,继续转头折腾他的“初恋补完计划”。
接下来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大众脸先生都带了老婆饼回来。


初恋大人一直吃一直吃,而且吃了上千年都没吃腻的东西就是一个——草莓冰糕,可以从一拆开再仔仔细细地从头舔到尾,一点化开的汁都不留,酸酸甜甜的,初恋的味道。
所以他不耐烦了,一只手写着,“要带初恋对象去看花,看鸟,看这世界美好的一切,看星星看月亮…”这种诡异的模仿风,还要一边转头对大众脸先生说,“你干啥呢这?楼下的糕点屋打折吗?”
大众脸先生手里还是拿着盒老婆饼,走到他边上坐下,“是公司的同事推荐给我的。”
“啊?”一边涂着“鼻孔大一点也不要紧,初恋就是心中最完美的样子”的初恋大人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所以我买了点回来给你。”大众脸先生开始热牛奶,这是他自从初恋大人来了后养成的习惯,“你好像也喜欢吃。”
他把热好的草莓牛奶端到初恋大人面前,粉红色液体微微荡漾,“所以,我就买了。”


……大众脸先生你不要这样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有点主见好吗?!虽然我是很喜欢吃那个没错…但是好歹也换成老公饼吧不要天天买同样的啊?!
好歹我喜欢草莓这点他记得很清楚。
既要大众化又要与众不同真是太难了。


初恋大人咬咬牙,在默念了三次“还好我不是去替一个从小到大都胖,过去现在将来既然胖,减肥减不下来三月伤悲二月泪流一月自挂东南枝的胖子找对象”这种绕口又励志的咒语,微笑着抬起头,“那明天我们出去逛公园吧?就我跟你。”
“好。”毫无疑问的赞同。


初恋大人深吸了几口气,转头在背景粉红粉红的“初恋补完计划”上写上一行字,力透纸背,“大众脸和胖子真是找对象的最大麻烦!!!!!!!胖子有特色也是挺好的大众脸真叫人烦!!!!!!!!!!”


【四】


首先有一点必须说明。
初恋大人本人并不鄙视胖子,当然也包括大众脸,更包括既是胖子又是大众脸的人。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自己工作的原因。


在初恋大人心中,初恋是得要两心相悦的事,两个人偷着相爱了,那才叫初恋。那种一厢情愿,青青涩涩在心里弯弯曲曲藏了十八道弯的,叫暗恋,不归自己管。
在他刚刚接任这个职务,成为初恋大人的时候,刚找到自己恋人——顺带一说初恋大人这个职务是你找到能供你骗吃骗喝一辈子,管他是生物还是非生物的人你就能下岗了,回家做家务——的上一任初恋大人拍了拍他肩膀叹了口气,“小子,你还年轻,别去管那些苦逼兮兮暗恋的人们。”他那时年轻气盛不信邪,去管了一通后,累得吃了几十支冰激凌才缓过来。
太,太他妈痛苦了!初恋大人爆了粗口,光把暗恋者那些古古怪怪的小心思理顺再把他们担心后怕的事一一解决最后还要…还要创造他们告白的机会和场景!遇见了赶紧上啊跑什么跑!


他统计了下数据,发现其中大众脸和胖子的人数居多,前者是告白了也会得到暗恋对象的一句,“哦谢谢了…我非常受宠若惊…但是不好意思,请问你的名字…?”后者是…后者根本没有去告白的勇气好吗?!
就跟快递员讨厌总是不接电话总是不签收的客户一样,初恋大人也跟心烦这些事。
不过就跟快递员和总不签收包裹的客户成为恋人一样,初恋大人也…


“逛完公园我们去看电影?”顺手捏了把蹲在一边的小孩子的脸,初恋大人满意地想小胖子手感真好,一边提出了这个无论男女都可以接受的选项。
“好。”大众脸先生依然那么没创意。


初恋大人选去公园这一日理所当然的是个艳阳天,蓝天白云百花齐放,一对一对的情侣在约会粉红泡泡满天飞,路边吵吵闹闹的小鬼似乎也可爱了些,捏起脸来软糯软糯的…只不过…
为什么他没表示啊?!


初恋大人望着跟着自己背后离了一步远距离且始终保持不变的大众脸先生默默磨牙,根据他以往看别人的经验来说这种时候应该更主动一点靠过来装作不经意地握住对方的手啊说两句情话实在不行瞎掰两句诗,说什么“花落知多少,我思故我在,思君如满月,默默向沟壑。”这事就成了嘛这!


可惜初恋大人见过的例子多,实战经验为零。他本来张了张嘴想找点话题,结果一开口就是,“喂,我要吃草莓冰激凌。”根本就是任性的小孩子嘛。
初恋大人可不是任性的人,只是他这几天和大众脸先生呆了几日…就觉得有些改变了?有句话不是叫做,“喜欢的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改变彼此”,好吧他俩还没怎么表现出喜欢,就觉得大众脸先生身边的气场非常舒服,有什么话可以直接对他说,有什么不满的可以直接提出来,说不喜欢老婆饼隔天就买了老公饼,老公饼连买一星期后他终于学会隔天一换了…
恩,有进步。


大众脸先生自然就是转头去买,叫初恋大人别乱跑口气跟看小孩子那样,初恋大人也十分听话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逗边上的小豆丁玩。


“你长这么胖将来会找不到对象的。”初恋大人一本正经地说。
小胖子没理他,笑呵呵地抓了一把棉花糖给他,啧是木瓜口味的我又不丰胸…初恋大人还是吃了下去,继续对小孩子劝告,“长得胖呢也不要紧,重点是要可爱,不可爱也不要紧,脾气得好。好吧你既不可爱脾气也不好长得又胖,那可千万不要当个大众脸。不然的话就真的…喂,你到底听我说话没有?”
小孩子蹦蹦跳跳地去到公园里玩了,就只留下他一个人,他挺无聊地掰掰手指又哼了两首小曲,最后摸出本琼瑶阿姨的书来看。这是初恋大神最喜欢拜读的作品,因为他觉得多神气啊里面的男男女女一对眼就注定了生生世世纠缠不休,咆哮不止,天雷勾地火还蛮容易的,初恋这玩意一旦认真想要缠到底可真不容易,太多的现实因素太多的烦恼了。
所以说初恋的时候还是越小越好,这样忘得快。一缕情丝缠在指尖,断了也不疼。


当初恋大人已经把“啊情深深雨蒙蒙世界就在你眼中…”小声哼唱了五遍之后,大众脸先生还是没回来。
初恋大人有点慌,又有点急,他的能力只能专门处理工作相关的事,比如说了解下大众脸先生喜欢的类型啊安排个人给他撞一撞,一遇到找方向定位的事就不行了,大众脸先生就像融进人海里的一滴水,无声无息就能消失。
该不会他乘此机会走了,不要自己了吧?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初恋大人只觉得浑身发冷,他急忙掰起手指算自己到底和大众脸先生住了几天,满打满算也不过一个多月,期间对话就就是,“我想吃草莓冰糕。”“哦。”“今天的老婆饼不错,你要吃吗?”“哦。”“这工作又是别人做不完推给你做的吧下次别做了。”“哦。”大众脸先生老是使用这个词,而且面部神经就跟没有一样。
那自己呢…自己最初的想法就是想让他体验一把初恋是什么滋味的就好吧?他能不能和初恋对象在一起结局是好是坏…得去给月老烧香才对啊?!
怎么搞得自己像个刚刚初恋的愣头青一样?!


初恋大人很暴躁,初恋大人很头疼,初恋大人没有初恋。他一点也不清楚在自己身上出现的又焦躁又不安还有点点心动的心情是什么,有句话说得好,“当你的心已经因某人开始出现动摇时,就证明你开始在乎他。”
这个时候应该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好好地把“初恋补完计划”拿出来研究一遍。


可惜初恋大人不太懂这个,他挺冷静一人现在就面临着“因为想吃个草莓冰激凌所以媳妇,哦那可能不是媳妇…那谁谁谁就跑不在了!”这种状态,恨不得马上腾云驾雾一蹦三丈指天画地说大众脸你今天要是敢把我甩下我咒你一辈子娶不到媳妇…


“给。”依然是毫无特色的嗓音在耳边响起,那张普普通通的脸看着自己。手里一直拿着的冰激凌都有些化了,粉红色的液体流到了大众脸先生的手上,“公园里的小卖部没你要吃的这个,我专门跑过马路去超市给你买的。”
“…还顺带扶了老奶奶过马路是吗。”初恋大人开始磨牙。
“恩。”大众脸先生很诚恳地点头。
“还遇上了春游的小学生?”初恋大人盯着他的脸想在那个部位下口比较好。
“恩。”大众脸先生总算不再说“哦”会说“恩”了,这又是一大进步。


好了选好了…初恋大人站起来,大众脸先生以为他要去接冰激凌便也很自然地把身子靠前了点…
“我叫你丢下我!”初恋大人嗷呜一声,跟炸了毛的猫一样,光天化日在阳光明媚小胖子们吃着棉花糖的公园里,一口啃上了大众脸先生的脸。


【五】


是男人身上就多少会带点伤疤的,那是荣誉的象征。
现在可喜可贺的是,大众脸先生最为大众的脸上,也有了这道荣誉的…呃,一个小咬痕,红红的,从它的边缘可以看出来咬的人牙齿挺不错,还有俩小虎牙。
大众脸先生只在初恋大人扑过来的那一下惊讶到了,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把冰激凌丢出去了,事后他很严肃认真地问要不要再买一个,初恋大人把一口血默默憋回嗓子眼里,答不用。
那也许大概可能也算是间,间接性接吻了吧?!嘴唇可是和皮肤直接接触了!怎么还没表示呢可真叫人沧桑…


初恋大人决定把话挑明了说,他先是抓了抓头发,又踢起了石子,“我这两天大概要回去了。”
“……”这次既没有“哦”,也没有“恩”,大众脸先生完全沉默了,他的气息在一步之遥,虽然还是很平凡很普通,但初恋大人觉得自己能分辨出来。
从千千万万个人当中一下就分辨出来。
就好像没有初恋的人很多,但他为什么偏偏挑中了他一样。
一眼就看了出来,且放上心了。


“诶你也不用…每次都费心去帮我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初恋大人现在觉得彻头彻底就一神经病,他是神所以把后面两个字去掉。白吃白住人家的还…最后还没送他个初恋!擦,回去就辞职吧,把辞职信丢月老脸上。
他还琢磨着要不要给大众脸先生发一张好人卡,后面的人就跟了上来,和他并肩而行。


“这些天…”大众脸先生缓缓道,“我很高兴。”
“谢谢你…像小时候说过那样来陪我了,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很感谢你。我也很愿意帮你带东西和陪你逛公园…我记得你喜欢和不喜欢吃的东西了呢。”
…这种一看就是没写过情书没看过言情小说就满心苦逼的语调…跟交付后事一样,啊呸什么后事,还有小时候,小时候又是…
“你高兴,我看着就好了。小初。”


“小初。”
大众脸先生叫初恋大人“小初,”被赋予了某个新的意义的名字,他不再是每天为了人的初恋而急得不行的初恋大人,在这种时候他只是一个被人默默宠着的,闹着要吃草莓的少年。
呸,怎么这么肉麻。
呸,但这种甜还真叫人喜欢。
呸,本大爷也要初恋一把。


初恋啊初恋,自古以来的诗人和哲学家包括所有的唯心主义者都在叹息,若真说得出原因说得出条理,那也只有一个——当时的自己脑子发了晕。


“…还是不回去了吧。”
“啊?”


“我想起了我老爸的抱枕大概这周会送到十个,恩各种各样的,有双马尾有泳装有…为了怕老妈发现他大概会放我房间…我妈的刊物这星期大概也会到十多本,为了怕老爸发现她会藏我床底下,我怕是短时期内都不能回家了…”一边把月老和月老那口子自行代入后,初恋大人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在说谎。“我会给你热牛奶作为报酬的。”
“…”
“会告诉你哪家的草莓最新鲜的。”
“…”
“会给你折千纸鹤会带你去放风筝会对着星星许愿会…靠还有什么招数没有?我想想…”


突然间大众脸先生伸出手来,试探性地握住了初恋大人的,见他没有拒绝,便把他的手放在手心放好。温度恰好。
“我看着你就好了,小初。”他只是很寻常地这么说,像在询问明天到底吃什么的语气,这句话也和情话半点沾不上边,但初恋大人别过了脸,用来掩饰他的耳红。


也不是所有人一来就会单刀直入“我喜欢你”这个环节的,初恋中一些随意的话语和动作,反而能让人记很久。
恋爱本来就是件老套没新意的事,两个人相遇,相知,再相爱,和自己选中的对象做,再做多少遍也不腻。
能一从而终的初恋,从一开始就喜欢的味道到最后也没有转移。
那便是最好。


初恋大人就高高兴兴地住了下来,他每天会热两杯草莓牛奶吃两人份的草莓冰糕,大众脸先生不喜欢吃甜的,就看着他吃。偶尔会浪漫一把学着别人初恋的时候去看电影,每次都看着恐怖片哈哈大笑想起他上司的脸。也笨手笨脚地做过便当…别人初恋里有的,他们也经历过,还有更多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
初恋大人干了这么久工作,最满意的就是和大众脸先生谈上了初恋。
还是永永远远的那种。


最后关于那个“小时候”,初恋大人在一次“初恋里难得做成的全套”做完后浑身上下都是草莓印的眯着眼问大众脸先生,“你小时候…遇见过我?”
“啊。”大众脸先生还是不多话,和初恋大人在一起他也改变了很多,不再随便被人乱派工作就听别人的,放在人群中还是挺普通一人,放在初恋大人里就立马镀了金24K的金。
“我很小的时候,长得太胖了,圆滚滚的像只球。”他用讲故事的口吻对着初恋大人说起来,还一边温柔用手抚摸着初恋大人的背,“很自卑,脾气也坏,没人愿意陪我玩。我被所有小朋友孤立了…直到有天我遇见了你。”
咬着支冰糕的少年,大力捏着他的脸,“诶小胖子,你这么胖脾气又坏,将来谁肯跟你啊?”
他大力挣扎,恨不得一口咬到对方手上,“你,你个萝卜条!有什么好炫耀的!”
少年一下子就笑开了,“成啊你小子,不过我说真的,你又胖脾气又不好,要么减肥,要么就…当个大众脸好了,就算平凡,但是喜欢你的人一定会从千万个人中一眼把你认出来的。”
“…喜欢的人?”
“啧,你这小鬼不会长大也缺爱吧,这样吧,你要是长大了连个初恋也没有…我勉为其难地亲自给你个完美无缺,独一无二噼里啪啦稀里哗啦的初恋好了。”
“那,那么约定好了哟!死瘦子!”


把这段回忆说完的时候大众脸先生的唇角带笑,只是初恋大人已入睡多时,还流出了口水。他把对方的额发拂开,在他额上轻轻一吻。
“晚安,小初。”
晚安,我的初恋。


FIN.
PR
2011/03/06 (Sun)14:42
所谓教主


@本文为贯彻“魔教教主就是和武林盟主搞基的。哦对了他还可以和邪教教主搞一搞。”而写,文笔各种渣,各种欢快和槽点。

@武林盟主一家都是吃货,邪教教主是个长得像文弱书生实际上怪力无穷的天然呆,魔教教主长得太嫩老被人说是黄毛小子而且眼神不好总分不清正派和邪教,稍微一戳就炸毛。

@这是大家二着二着就在一起了的故事。


【一】


当邪教教主还不是邪教教主,也就是邪教一个小小小小弟子,只能帮师兄们洗衣服擦地的那种,他曾听当时的邪教教主讲过一番话。
那时的邪教教主是个头发花白的山羊胡老头,说话前总先捋一捋自己胡须,还干咳两声,万一邪教散了他立马就能去私塾,绝对是那些官老爷喜欢的迂腐先生。
哦对了,这位邪教教主确实有把人拉来训话或摇头晃脑背诵之乎者也的爱好,私塾是只给几个学生上课,他这是喜欢把所有邪教中人拉到谷中一空地上,水都不喝一口地说上几个时辰,听得下面的人是昏昏欲睡,每逢教主又想拉人去训话时这些师兄总是一个推一个,到最后这任务就落在了他们这些小弟子头上。


那日还是个小小小小弟子的邪教教主为了能多吃到两个馒头便替师兄去听那老头训话,他眯着眼往下面一站,心想忍忍就过去了,能加餐才是好事。
等到教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子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罗里啰嗦扯了一堆后总算喝了口茶歇了歇,扫视了他们这些都装着规规矩矩听话的黄毛小子一番,突然开口道,“若你接管邪教,将为教主,如何将邪教发扬光大?”


原本半眯着眼打算睡觉的小小小小弟子一听这话差点没被自己口水呛死:如何发扬光大?教主你真是圣贤书读得太多了所以才想要千秋万代永垂不朽,还把这老老实实当做一门手艺来传承不成?
他想得实在,本来就是,邪教中人哪个不是江湖中混不下去,要么得罪太多武林中人要么臭名远扬,不然就是像他这种,从小无父无母,被教主捡回来养大,跟着师兄弟练功。只为了混口饭吃。
所以论到他时他并未学前面那些弟子大说特说,好像美好前程一统江湖就在不远处了一样,而是直接一挥手,干净利索道,“擒贼先擒王,先活捉了武林盟主剥光了衣服往门外一丢,让正派人士那些个伪君子都看看,再一统江湖不迟。”
原本半眯着眼的老头听了他这句话突然浑身一震双眼精光大方,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孺子可教。”
…天知道他只是想早点说了然后回去啃馒头的。


于是就因为那次对话,当日的小小小小弟子超越了众多师兄弟,上代邪教教主去世前,把邪教托付给了他。
这在邪教教主眼里当个小小小小弟子和邪教教主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多了几个馒头而已,哦对了,还得去找武林盟主的茬,这是每代邪教教主上位后都得干的事,就相当于个传承仪式。
他再啃了口馒头,觉得嘴里真能淡出个鸟来。


【二】


正邪自古誓不两立。这是常理。
正派人士喜欢骂邪教中人,“邪教余孽!江湖中的败类!”邪教中人喜欢骂正派人士“伪君子!指不定你们私底下做的龌龊事有多少!”比如说邪教教主被捡回邪教后开口会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爹”也不是“娘”,而是“伪君子!”口齿清晰,声音洪亮,当真天赋不凡。
顺带一提,他会说的第二句话是,“饿。”


上任邪教教主咽气前絮絮叨叨拉了他手交代半天,把邪教的历史都说完了,最后只得出个结论,“世代武林盟主与我们邪教结怨甚深,还有夺妻之仇,你此番前去且把他家灭个干净,若不行也要折辱他一番。”说完就咽气,黄泉路上想必走得无比痛快。
他还是挺不解的,说实话武林盟主与他无怨无仇,抢的又不是他老婆,也从小到大都在师兄们每日哄他睡觉的故事里扮演个“如果你还不睡觉,武林盟主就会来把你抓住,把你一口一口吃下去哟”的好角色,日日让他安眠,这一出手就要挑了别人全家…还要去折辱别人这这这不太好吧?
不对,该如何折辱?是脱了他裤子打他屁股?还是让他饿上三天?他抢了别人老婆就把他抢过来算了…
话虽如此,但教主遗命不可违,他还是老老实实挑了个黄道吉日,多揣了几个馒头在怀里,准备跑到武林盟主家里去打探情况。


大凡正派人士,尤其是坐到武林盟主这位置,一般会安家在高山或深谷里,就算是间破草屋也给人传得神乎其神,说是有高人深居在此,不可扰不可扰。
武林盟主家便住在那高山之上,云雾缭绕深竹翠林,飘飘欲升仙也。
邪教教主爬上来后才发现武林盟主家还挺大,就算他溜进去,也不一定能找到人,这让他忧愁非常,索性抓了路边的一个小孩来问路。
“请问武林盟主现在何方?”他一袭青衫,人也长得斯文清俊,手里还拿着把折扇一开一合,就像一个上山来踏青咏诗的书生,让人不疑有他。
小孩子长得乖巧可爱,圆嘟嘟的脸圆滚滚的小身子,一双黑眼珠乱转显得怪机灵的,手里还捏着个小糖人不时舔上两口,一开口却软声软气,“哥哥抱。”
“…”邪教教主无言地抱起孩子,任他把糖稀乱抹了一把在自己衫子上,再问道,“盟主现在何方?在下只想找盟主切磋一下,以仰盟主风姿…”
“你说我爹?听说山下王二麻子家的烧饼新出炉,他便下山去了。”孩子笑嘻嘻答,再好心补了一句,“哥哥若想见我爹,那得选好时辰再来拜访,不然这会是王二麻子的烧饼,等会又是张家小妹的桂花糕,啊对了,他答应要给我带一打糖葫芦上来呢!”
邪教教主暗中摸了摸自己怀里两个馒头,忽觉人生凄凉秋风几度,“你爹不嫌累?”
“不累!”小孩往他怀里缩了缩舒服地找了个更好的位置,“爹说鸟为食亡人…人也为食亡,天道也。再说了,他每天跑上跑下的还能练功呢!等我再大一点也这么干!”


…从小在师兄的故事里扮演着黑脸神,力大无穷专吃小孩子的武林盟主…前任教主口中咬牙切齿的“鼠辈,伪君子,此仇不共戴天…”的武林盟主…眼下流着口水的小孩子…自己饿得咕咕叫的肚子…
再见吧。


他叹了口气打算放下小孩子,自己下山搞点好吃的,这武林盟主谁要挑战谁来,他懒得奉陪。
刚一放下孩子还未转身,邪教教主就听身后风声袭来眼前寒光一闪,一个年轻的声音冲他高喊,“你们这些人渣!纳命来!”


【三】


待那些事情已过去了很久,邪教教主和魔教教主都已推腿置腹…哦不是推心置腹无话不谈时,邪教教主边练习给魔教教主的衣服系带子边问,“你究竟除了‘人渣’这句还会骂什么?”
魔教教主脸皮薄又生得嫩,一问之下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人渣。”
“哦。”看样子是只会说这句了…魔教中人比起邪教中人也好不了多少,起码邪教还会多说几个词。
邪教教主再努力了一下,发现那带子确实系不上,索性帮魔教教主把衣服给脱了,打算单独拿来细细观察下,不料魔教教主脸一沉手一伸脚一踢,“你这人渣想做甚?!”
……本来是没想做什么的,如今看来,还是做吧。


扯远了,这些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相当遥远的事,当时邪教教主一听那风声见那寒光,心中暗叫一声不好,说时迟那时快,他立刻把孩子推开,一把扇子“啪”地一声展开,根根扇骨竟是用铁所铸,硬生生地承了一击。
拔剑相向的是个年轻人,黑衣黑发,眸子里隐有杀气,可惜这人似乎过于年轻,尚带稚气的脸加上所穿黑衣过大,活脱脱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就穿了家里大人的衣服拿了大人的剑来逞威风,让人不由得发笑。
结果邪教教主就真笑了,他笑起来眼睛微弯,唇角温柔翘起,加上他那张有些文弱的脸,更让人如沐春风,心旷神怡。
年轻人的脸却红了,声音也因此更大,“你们这些所谓‘武林正派’的人渣!纳命来!”


邪教教主立马就不笑了,还惊讶地把扇子一合直指自己,“武林正派?在下?”
年轻人无比肯定以及坚决地点了点头,咬牙切齿道,“只有你们这些所谓的‘正派人士’才故作斯文自以为天下无敌…摆着张写满仁义廉耻的脸就该死!”
邪教教主抬手摸了摸自己脸,决定以后教主要是当不成了,就跑到武林盟主家来混口饭吃,正派人士看样子想当也是非常容易的嘛…吟几句风花雪月叹几声江湖人事道几次人心惶惶…挺容易的嘛不是!


还没等他感伤过来,那小子又是一剑刺来,二话不说要他的命。
邪教教主苦着张脸想要是死在武林盟主家门口也太憋屈了,他这辈子也没见到过几个美人没吃到什么好菜就在邪教里啃了无数馒头……有馒头啃也是好事啊!死了恐怕都没人给他烧纸钱自然也吃不到什么馒头了。
这么一想他打起精神来应战,扇子转了几转扇了几扇架住了年轻人的剑,他长得文弱但自身怪力无穷,年轻人自是招架不住,还无比诚恳道,“兄台莫要误会,且听在下解释…”
“呸!人渣!”这是年轻人给他的回答,骂来骂去就一个词,怎么都不换。


当时他还不知道魔教只教了门下弟子这个词,说是只论身手不战口舌,一刀割了人渣的头才痛快,所以魔教中人要么就不开口说话,要么一开口就只会骂人渣。
邪教教主只觉得这黄毛小子一个,又不换新词又一上来就喊打喊杀的,烦人,索性扇子一挥身子一旋,把年轻人逼得退后几步,趁机把扇子架到他脖子上,还好言相劝,“别心急,听人把话说完…”
“人,人渣!”年轻人不旦眼睛红了,脸也红到了脖子根,仔细一看是他刚刚没留神扇子一挥扫断了人家衣带,导致别人露了半个胸膛在外面,啧啧啧还真是细皮嫩肉诱人想去摸上一摸。咳,他敲了敲自己头。“那请问兄台是如何…对正派人士有这般…痛恨之心?”


“哼!”年轻人冷哼一声,开始大声说道,“我魔教自古便与你们这些人渣有不共戴天之仇!什么正派!你们这些披着羊皮的狼!”
“那…兄台是魔教教主?”他试探着问。
“正是!要杀要剐随你们的便,我便是死也要干净利落不受折辱…”话还没说完就咬住了舌头,恨不得马上昏死过去。
因为眼前这个“正派中人”突然用手拢了拢自己打开的衣襟,还笑得无比温柔无比诚恳,“所谓不打不相识,在下乃邪教中人,也正是邪教教主…咦兄台你怎么了?为何脸色忽红忽青?”
“…人渣!”他怒喝一声,挣脱了邪教教主的束缚,他娘的手在别人胸口上滑来滑去的算个什么事?!果然只有正派那些人才干得出这种肮脏事!


…天地良心,邪教教主当时只是想帮他系带子而已。


【四】


有关于魔教和邪教的区别,魔教教主和邪教教主曾就这个问题同塌而眠认认真真地讨论了一次。
“江湖传言道最先的魔教教主和邪教教主原本为兄弟,本只有一教,但某日二人不知因何事而起了纠纷,弟弟摔门而去,自创门户成为邪教教主…本是走的一条路,奈何二人不同道,可惜了手足之情…”魔教教主唏嘘叹了一番,突然觉得有些不适,“人渣!你手放我身上想干啥!”
邪教教主抬起头来一脸的无辜,“在下并非正派人士,可以不用喊在下‘人渣’了。”
魔教教主脸红了又白,“人…人渣!我给你说正经的!对了,你又有何看法?”
邪教教主伸手漫不经心地玩着魔教教主的衣服带子,“在下觉得只是字面理解不同?所谓‘邪不压正’,大约是讲邪教有天会被正派人士所压倒…咳那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就是说魔教能压武当山上那些牛鼻子…?啊,解开了,顺便在下也饿了。”
饿,饿个屁!!!哪有人饿了反而脱起衣服来的?魔教教主努力挣扎了一番,终究在那人的浑身怪力下毫无作用,被从头到尾吃了个干干净净,连点渣都不剩。
事后他看着邪教教主那张又书生气又白白净净的脸,扶着自己的腰搜肠刮肚了一通还是找不出什么新的骂人词,直接就在那人脸上踩了两脚才解气。


话说当日邪教教主与魔教教主不打不相识,虽是最后魔教教主被逼无奈之下一脚踢到邪教教主某个重要部位才得以脱身,顺带趁邪教教主吃痛时扒了对方外衣,狼狈逃走。
这梁子可就算结上了,这要么大家都有错,邪教教主不该说话文绉绉地又长了张斯文败类的脸,正巧站在武林盟主家门口不被误会才怪…魔教教主不该脸皮太薄一生气就不听人说话,而且眼神不好就光凭张脸就断定别人是“人渣”……


从那之后邪教教主隔三差五就往武林盟主家门口跑,擒贼先擒王这是真理,搞不定现任武林盟主先把下任武林盟主搞定也一样,前任教主不是说那啥武林盟主抢了他老婆?干脆把他儿子抢回来也不错…不过十回有九回,他都会遇上那魔教教主,穿着身过大的黑色长袍,脸嫩得可以掐出水来黑得可以当抹布,对着他没半个笑。
哎呀上次不是都解释清楚了吗,兄台如此冷淡还真是叫在下伤心啊伤心,咦兄台你掏出剑想对武林盟主的儿子干什么?!
小孩子这回吃的是热腾腾刚出炉的烧饼,一笑露出俩虎牙,“哥哥抱~”


魔教教主面无表情地举起手中的剑,邪教教主立刻掏出扇子。
“让开。”魔教教主不悦道,“正派中人就算是个孩子…长大了也只会是个伪君子,还不如就现在给他一刀来得干净。或者掳了他,去吓吓那些人渣也好。”
邪教教主看着专专心心吃着饼渣的孩子忍不住嘴角一抽,“兄台…就凭你这张冷冰冰的脸?别吓着别人了…”他上前掏出俩冷冰冰硬邦邦的馒头,“乖,跟在下走?”
孩子转着两只大眼睛望着他,傻乎乎地笑了,还把正吃着的烧饼分了他一半“哥哥别吃那个了!我爹说吃凉的对身体不好!给你一半!”
真,真是好人呢……


久而久之他们就经常在武林盟主家门口蹲点,明明不是正派人士但是一天要被骂几十声“人渣”的邪教教主有点惆怅,便学着前任教主那般语重心长地教他,“兄台若是个姑娘家,倒可以骂‘淫贼’什么的…既然兄台不是…那也可骂‘混账’‘败类’之类的…翻来覆去讲也是一个词未免也太过无趣…”
“……”魔教教主学聪明了,他不说话了,他闭嘴了,他直接一剑就扫过来了。
啧,又没命中。


他们有时也会闲谈,多半是邪教教主的馒头吃完了他觉得无趣就开始说话了,魔教教主擦着自己的剑摸摸听着,时不时就准备出剑。
“哎兄台我们在这里蹲了这么多日也没见到武林盟主,大概他是留恋山下美食人间百态忘记归来…不如我们也…?”
“……”为口腹之欲而放弃任务才是蠢货做的事。
“说起来在下来抢武林盟主…不不,是想和盟主切磋一番实在是前任教主遗命难违…就算装模作样也要做上一做。实际上这与在下并无关系,在下就算伤了武林盟主…也未必会见得明日的馒头会多上一个。”
“……”
“总之都是与我们无关的事吧?为此在这浪费大好时光真是……”
“我师父对我说的,”魔教教主突然开口道,一张年纪轻轻的脸崩得紧紧的,眉目间隐约有丝迷茫,“从我儿时就开始说起,正派中人个个俱是人渣,我魔教与正派中人誓不两立,出刀必见血…”
邪教教主摸了摸,怀里还剩最后一个馒头,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抛给了地上坐着的魔教教主,看着那小子不情不愿咬了一口,“在下的师父…也曾说过这些话。而且是从小到大一直说到他去世为止。不过在下听是听了,有些事听听便过了,用不着放心上。”不然这人活着得多累啊。


他索性也一屁股坐地上,跟着魔教教主一起,看着年轻人吃着馒头的样子莫名想起了在谷中见过的一只野猫,黑色的,极小,眼睛绿幽幽地发光,一见人就躲,饿得不行时给它东西还会被挠上一爪子。
他忍不住也伸手想摸摸邪教教主的头发,刚一伸出来就被年轻人瞪了一眼,“你干什么?!”
邪教教主便笑了,口气稍微放软了点,“在下认为,既是未曾见过,也别太过于相信。在下也刚刚接任这教主之位不久…江湖之事所知尚浅。不如…”他的眼尾挑起来,有蛊惑之感,“兄台也和在下…去这江湖闯荡几番,再来评说这是是非非?”
“…”
“教主遗命在下已做到大半,折辱之类的…”他笑得更加温柔,“在下上次已将山下所有店家都用银两打点了一番,若武林盟主再来买小吃,便把混了巴豆之物交给他,这也是为了盟主的身材和身手而着想…”
“……”
“再说兄台你这张脸若去闯荡江湖…”他轻咳一声,委婉提醒,“恐怕青楼欺你是嫩瓜子…把你宰得够狠。”
“……”为什么非要去青楼不可啊?!
“况且兄台言语之匮乏实在让在下有所担心…包在在下身上!不出几个月就让兄台对三教九流的暗号一通百通!”
“…滚!人渣!”


大概是那天的馒头滋味还不错邪教教主那张白面书生的脸起了很大的欺骗作用或许又因为其他什么什么原因…最后喜欢钻牛角尖特别固执又不怎么会说话的魔教教主把那个馒头啃完后,最终还是“恩”了一声。
携手同去,江湖险恶人心惟危,但总要自己去体会一把才行。
其余听别人说的,都是空话。


结果那年邪教和魔教新上任的教主并未在江湖中引起任何波澜,过了几年也没有。后那日的小娃娃长大成为新任武林盟主,两大魔头却早已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实乃武林一大奇事也。


“在下发现兄台你说‘人渣’之时,还是在床榻上说别有滋味…”
“闭嘴!人渣!我堂堂魔教教主岂可…唔!”


看遍千种风光万般美景,体会江湖刀光剑影,最后发现,不如归去。
我心安处,即在身侧。


FIN.
2011/02/13 (Sun)00:27
这是一条回复引发的暗恋转明恋


【一】


周肖对着等了很久还没等到回复的QQ,在对话框里不耐烦地又打下几行字,“我请你吃了那么多顿饭,叫你给我打听你哥那事打听到没有啊,别说你哥不苟言笑不近人情,他上次都肯借给我这个陌生人车费!肥水不流外人田,介绍给兄弟我认识下啊。”
啧,等了半天对方那个初音的头像还是没跳动起来,林凌那小子,什么时候打字变得这么慢了?上次他不是还给自己炫耀说打什么漫评把打字速度训练出来了,宅在家里也是有好处的。
他估计这人可能不在,就先去冰箱里拿了瓶奶茶,回头一看Q上有了回复,扫了两眼内容立马就喷了,乳白色的液体溅了满屏幕,他手忙脚乱地拿餐巾纸去擦。
“你好,我是这个Q主人的哥哥,有什么事和我当面谈吧。”


周肖对着这条回复发了大概半个小时的呆。
回复的字体还是林凌那家伙惯用的粉红色,他总说这种颜色粉粉嫩嫩的看了叫人心情愉快,又不是女孩子真是…不,不对现在不是思考这种问题的时候吧?!确实那是林凌的Q,头上的初音对他微微笑着脸上还带俩红晕,只是这句话的语气根本不是林凌平时的口气,好歹也同窗了这么多年,周肖连对方惯用的语气词都知道,聊天的时候必加些很诡异的颜文字,末了还发一个傻笑着的表情,跟他人一样呆一样蠢。再怎么说也不会有这么正常的语气和干干净净的句子。


他掐了掐自己大腿,很好,一点都不疼,可以回床睡一会。
刚躺倒床上他立马就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头,恨不得打几下滚撞几下床头把刚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这见鬼的发展是什么啊是什么?这种误导正撞不是只有小说里才有的发展么?!就像一个小屁孩,挖着鼻,喝着牛奶,指着海报上的人对着别人说,“看,那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总有一天我会把那个人娶回来的!”这种近乎说梦话的豪言壮语突然被海报上的人听见了,还叫他来当面谈!靠这一切都是幻觉一切都是做梦,对,睡一觉就好了。



正当周肖进行了心理安慰眯着眼全然不顾正是大中午,就快入睡的时候,他手机响了。他条件发射地把手伸过去,接了。
“喂?”
“喂,”林凌那高中一直听到大学,似乎永远没睡饱觉一样懒洋洋的声音传了出来,“周肖你刚刚在Q上给我说什么了?怎么我哥哥一见我回来就说要请你吃饭?”
“…你哥哥是怎么跑去上你Q的。”
“嘿,他工作了有电脑,常常帮我挂Q。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等级不够,又懒得去整那个什么QQ会员,等到升到太阳了,我的头像就可以今天是Miku明天是LUKA后天是Len了。再说万一你们给我发重要消息,他看到了也能第一时间告诉我。”
“…林凌。”
“哈?怎么了?你感冒了,怎么声音听起来不对劲?”
“…老子不认识你,求求你去死好吗?”


【二】


周肖在短短的一天里遭受了两重打击。
第一重打击当然是他的暗恋心事被发现了,哦当然他坚决不承认那是暗恋,其实是…其实是啥他自己也说不清。
第二重打击就是林凌亲口告诉他的,他哥哥是经常帮他挂QQ的,那自己原来给林凌发了那么多,“你看隔壁班那班花多漂亮,我们要不要去试试谁先追到手?”“晚上去酒吧转两圈不?当然,你请客。”这之类的信息…都被他哥哥看到了?!就算见面了还想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呸,做梦去吧!


都怪林凌这个没头脑的!那小子除了会盯着显示器傻笑发呆其他什么都不会,明明高中会考都是自己帮他作弊的谁知道他还考上了和自己同一所大学!就算考上大学后也常常逃自习半天不见人影,怎么写起论文和考试照样是优秀呢?比周肖自己还好上那么一点点,靠,人真他娘的不平等!
不过那小子也挺够义气的,从高中时就一直嘀咕着他哥又不苟言笑不近人情,从早上逼着他喝牛奶一直到亲自把所谓的营养午餐塞到他包里逼着他每天吃,总之简单概括就一句话。
“这世界上我怕两件事,第一是这世上的软妹子都去搞百合我的后宫梦就彻底破灭了,第二是我哥本人。”
林凌他哥在周肖脑海里留下的印象就是“各种方面都很厉害!有个好工作!做的饭味道很可怕!冰冷又不苟言笑,不近人情!”
按理说他应该和这种人没有什么交际的。林凌家的教育一下是放任孩子自由成长,连家长会都没来参加几次,更别提见到林凌他哥。


不过这个世界,总是有无数的偶然和必然的。就像八点档里所说的那样,“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有缘千里来相遇。”
关于那次“命运的邂逅”在周肖回想起来,也只有俩字,“狗屁。”


那天是个下雨天,周肖没带伞,又在市中心乱转了一通,临到最后一摸钱包,擦,没了。
这种时候与其思考什么时候被小偷摸了去,不如想想怎么回学校去。周肖他大学在郊区,现在天都要黑了,再晚点回去,宿舍楼恐怕都关了,他也不可能生无分文地在市中心打个地铺吧?
周肖觉得这时候打电话才是明智之举,他摸出手机,寻思着实在不行去林凌他家过一夜,那小子反正没课就经常跑回家,他家就住在市中心,不像周肖家在外地,从高中到了大学都是住读。


仿佛是为了印证那句“无巧不成书”,他刚一摸出手机,发现屏幕是黑的。哦想起来了…好像出门的时候手机就只有一格电…再加上他出来晃悠了足足一天…恭喜您,没电了!


周肖扶了扶额,告诉自己凡事要冷静就算没钱也要装作有钱看看能不能往地上一顿装装可怜…各种混乱的念头在他脑子里转悠了一通,还是没得出个结论。
“怎么了?”这个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身边传来。


一个撑着把黑伞的男人站在他身后问,模样是极清俊的,穿着西装还夹着个公文包,一看就是个业内精英。周肖盯着他看了会觉得有点眼熟,又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
“怎么了?”那男人再度重复了一遍问题,脸上没什么表情,口气倒是放软了一些,让周肖不由自主地就把自己遇到的麻烦交代了出来,“身上的钱被偷了,没钱打车回学校。”


话一出口周肖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傻了吧自己!没钱打车大不了先拦辆车坐回去,到了学校再上宿舍把钱给司机,怎,怎么就对一个陌生人放下戒心了呢?!别人可能是看你可怜兮兮在这里淋雨才来好心过问一声,你这回答跟那些骗子的说辞有什么俩样,自来熟也够了!


“哦。”男人还是淡淡应了一声,把伞给他移过来了点,又伸手给他拦了辆车。
“咦,这是…?”男人拍了拍他肩,示意他坐进去,又塞了几张钱给那司机,车门就关了,车子启动,周肖目瞪口呆地看着男人在车窗外对他挥了挥手,直到司机问他去哪儿才反应过来。
自己…被一个陌生人给帮了?
那个陌生人主动来问自己怎么了,还帮自己付了车费!在这二十一世纪是多么难得多么…等等,那张脸长得有点像…
他快速在脑海中回忆了一遍男人的长相,剑眉星目,嘴唇略薄。如果把林凌乱糟糟的头发梳好如果把林凌的眼镜拿下来如果林凌穿上西装…
“我想起来了!”他激动得一拍大腿,倒吓了正在行驶的司机一跳。


林凌以前拿过自己拍的合家照给他看,还专门指着他哥哥说,“看,这就是我兄长,照相也不肯笑一笑。”
没错,就是刚刚那个人!


有关于这次邂逅,按照周肖的粗神经也不会留下什么特殊印象。只是雨天,主动来问话的男人,在他需要帮忙时伸出的援手…就跟林凌平时不怎么看但一看却没完没了的少女漫画那样,周肖被这氛围所感染,也有了点小心思在。


“你说…你哥哥是不是喜欢一见钟情那套?”这是他请林凌吃饭打听消息时问的。
“一见钟情…?”嘴里包着一堆食物的林凌奇怪地盯了他一眼,“这不是少女漫画里经常用的那套吗?而且现在用都过时了!你说是今生前世之约我还更相信一点…”他费力把食物咽下。“你是不是有想起了你那个小雨天的遭遇?我给你说我哥这个人啊,对陌生人是很懒得去管的。对花花草草和小动物什么的倒更有兴趣!还别说,如果周肖你淋了雨站在路边那样子…哦对了!挺像我家以前养的那只牧羊犬!还是我哥捡回来的,毛乱糟糟的,就会眨巴着眼睛要吃的!”
…指望这小子,果然是做梦。


【三】


于是周肖在电话里简单交代了一下自己在Q上说了些什么,林凌短暂沉默了下说了先去他们平常常去的小餐馆,见了面再打算。
他便从床上蹦起来,随意打开衣服穿了件外套就走出去,还小声嘀咕着这叫什么事啊,实在不行就让林凌对他哥说自己的Q被盗了,一了百了。
想认识自己仰慕的对象是一回事,但真正有机会站在别人面前了,他反而有点退缩。那个人会不会记得自己,会不会讨厌自己,或者就把自己当做一个仰慕者吃一顿饭就散了,那还不如不要见面。


靠怎么就想到这些事了?八字都没一撇呢!他拍了拍自己脸让自己清醒点,大步走向那个小餐馆,林凌已经在他们平时坐的靠窗的位置等着了。


这小餐馆就在他们学校附近,一出校门往左拐就是,家常菜做得蛮不错的,周肖和林凌吃不惯食堂想要改善伙食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坐在靠窗的位置吃点小菜喝两罐啤酒,挺好的日子。
这次林凌坐在老位置上,却有些和平常不同。不不,应该说相当不同。总是乱糟糟的头发也梳服帖了,眼镜也戴得端端正正,还换了身西装,整个人看起来既干净又利索,老是睡不醒的眼睛里也有了神采。周肖记得他上次这样,是为了拿一个手办替系里参加演讲大赛时,不由得也感到有些紧张,坐到他对面问,“你咋了?”其实他还想加一句是不是你喜欢的谁谁谁在漫画中挂了又抽风了。


“周肖。”林凌叫他的名字,神色异常严肃,“兄长他就拜托你了!”
“噗——”周肖才端起来喝了一口的茶瞬间喷出,险些溅到林凌的西装上。“你这孩子没事吧啊?我摸摸,发烧烧成几度了?还硬撑着跑这呢,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不,”林凌一把打开他伸过来的手,“我认真的,而且漫画和电视里不都是这样做的么?”
……你根本不看正常的国产电视剧对吧,算了算了一直知道这人脑子有点二没想到还二到底了…周肖继续喝了口茶,“还啥事都没发生呢,你就猜到结局了?”
“啊你知道我有看剧透的习惯…”扯淡了会林凌还是转回到正经事上,“不过说实在的,我觉得你这事八成能行。”
“为,为啥?”
林凌对他招了招手,让周肖把耳朵凑过来轻轻在他耳边说,“直觉。”
“…”
“周肖你冷静!把,把杯子放下,那里面的茶还是热的,我这西装还是偷拿我哥的,为了今天这种庄重场合…好的我说正事!我哥他从来都不主动请人吃什么饭,除了生意上的事,而且他平白无故怎么会请一个只在网上和他说过话的人,就算知道是我同学吧,也不会这么热情呀!我看多半是他…”林凌压低了声音,“自从那次雨夜一别后,对你梦中相见,默默思念,此番,正是为了你的心愿而来…你俩的电磁波,早在不知不觉中就连在了一起…”
“…林凌你信不信你放在我那儿的R18漫画我今天一回去就卖给收废品的。”
“有话好好说!冷静!”


周肖又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今天来这趟算是白来了。林凌这人平时拜托他写个论文或者查个资料倒是挺靠谱,一扯上有关感情的事就彻底一窍不通。怪不得他自己都说“暗恋的人都在显示屏里,我只要每个月换个抱枕就能过下去了,找女朋友干什么!”
他烦躁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那是你哥又不是我哥!”
“我哥…我不是早就给你说过我怕他得要命了么!从我十五岁时他天天逼着我吃所谓的‘营养套餐’开始,你不知道我哥板着张脸穿着件围裙在厨房里做饭的样子有多惊悚!”
想了想林凌还是安慰自己的好友,“没事了!我的直觉一向挺准!我哥那人一般认定的事就不放手的…而且他个闷骚还喜欢上网刷豆瓣呢!跟你一样文青的爱好。再说你不去见见面的话,又怎么知道他对你怎么想的呢?”
“所以,去吧!”说完一通少年漫画里常出现的励志台词实际上重点一个都没抓到的林凌大力拍了拍周肖的肩膀,“所以,少年啊,对着夕阳飞奔吧!”


“林凌你能小声点吗…这个餐馆的人有一半都在看我们…”
“我们?我们有啥好看的,又不是双马尾的妹子又不是成熟型大姐姐。”
“…你不知道你今天这身打扮求婚都可以了吗…算了,你哥说他请我吃饭吧,是什么时候?”
“哦,明天晚上七点,市中心那家挺有名的西餐厅,呃名字我也记不清了…就是那里的服务员都穿中世纪女仆装的…”
“好了我知道是哪儿了,我会去的。”
“好的加油!实在不行打电话去叫我给你救场…到时候我就说其实我俩相恋已久了怎么样?”
“你以后还是少看点漫画吧…要真下手我早在读高中那会就下手了,你个二缺。”


【四】


那天晚上周肖睡不着觉,翻来覆去都没有睡意。索性开了电脑一页一页刷着帖子,玩了会游戏又瞪大眼睛看天花板。
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平凡的人,有暗恋过的女孩子,可是从来都没主动说出口。男生心里总是有点若有若无的虚荣,害怕被拒绝,害怕她不喜欢自己。也有女生主动来找他交往过,但过不了几天就分手了,理由是他这个人无趣得很。


在这种方面他可比不上林凌,林凌还有张好皮相,那次演讲比赛上的惊艳一瞥秒杀了不少学姐学妹,没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懒得出门,一整个假期吃方便面就能对付,喜欢收藏R18的漫画和游戏,桌面图标都堆得乱七八糟的一人。
只有周肖知道。


正如林凌感兴趣的东西是各种漫画和游戏一样,周肖也把自己的精神寄托放在了网上,不过他感兴趣的是另一方面,比如说刷刷豆瓣,这种被林凌嘲笑为“女文青才喜欢干这事”的习惯。


他跑到自己平时经常发帖和看帖的小组,考虑了半天还是发了个帖子。标题是“我擦我发错的QQ回复被我暗恋对象看到了!!!!!!!!”
由于他以前也发过一些有趣的帖子,比如说像什么“怎么办我觉得我高中同学有买充气娃娃的倾向!!!!!!!!”“高H漫画放在哪儿不会被父母发现!!!!!!!”等等之类的,也有些人记得他,自然而然就进来给他打招呼。
“哟晓晓好久不见!!!!!!!!你又来了啊!!!!!!你的高中同学还好吗!!!!!!”周肖的豆瓣名和QQ名一样叫肖晓晓晓,挺没创意的一名字。
“暗恋对象射了!!!!!!!!!!!!!!!!!!!!!!吗亲!!!!!!!!!!!!!!!!!!!!!!!!!!!!!!!”这,这就是小组特色吧。
“LZ暗恋对象是汉纸还是妹汁!!!!!!!!!!!!”说了你们也不认识好吗?!
“LZ你是G吗!!!!!!!!!!!!!!!回答我LZ!!!!!!!!!!!!!!!!!!!!!”LZ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LZ只喜欢过一个男人!!!
“矮油!!!!!!!!!!!!!LZ!!!!!!!!!!!!!!!!!!你会和暗恋对象成为炮友吗!!!!!!!!!会和暗恋对象成为炮友吗!!!!!!!!!!和暗恋对象成为炮友吗!!!!!!!!!!暗恋对象成为炮友吗!!!!!!!!!!对象成为炮友吗!!!!!!!!!!成为炮友吗!!!!!!!!!!炮友吗!!!!!!!!!!”救,救命……


盯着屏幕一通狂笑后心情就好了很多,周肖擦了擦笑出的眼泪准备去睡觉,光看平时的他完全看不出来他喜欢上这种小组,喜欢看满屏感叹号,恨不得自己也冲上去吼一嗓子似的。不管说要发泄也好还是无聊也好,他非常喜欢这里。
至少,他能从其中获得勇气。


正要关电脑时他下意识去看了看最后一条回复,还留得挺长。“LZ你别害怕!!!!!!!!!!万一别人也喜欢你啊!!!!!!!!别人在背后说不定早就暗恋你了!!!!!!!不要害怕!!!!!!未来是光明的!!!!!!!”这种本来正儿八经的语气加了一串感叹号后变得相当喜感,最后一句还真像林凌的口吻。
他扫了一眼ID后笑了,也是常常混这个小组的,发过“我家的弟弟怎么这么麻烦!!!!!!!他不肯吃我弄的饭!!!!!!”和“怎样去偶遇自己喜欢的人!!!!!!!”这些帖子,他也在当中帮那个人支了两招,像下雨天去给喜欢的人送伞,邀请喜欢的人吃饭啊什么的。
唔…名字叫做“此方淮南”?挺文艺的一名字嘛,真是看不出来……


关好电脑后再上床他就顺利入睡了。他梦到了一个人,穿着黑西装拿着盆玫瑰花,注意是一大盆,种在里面的玫瑰,一抬起脸来却是满脸的感叹号,“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看着感叹号问。
愿意…愿意你个头!


晚上做到了那个怪梦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周肖的睡眠质量,特别是他还刷帖子刷到了一两点钟。等他起来的时候都是下午两点多钟,等匆匆吃了午饭再上上网,都是三点多了。
要是现在打电话说后悔应该还来得及…他咬了咬嘴唇,万一对方就是单纯地请自己吃个饭,万一别人根本不喜欢自己,万一是自己自作多情……
可是哪有这么多万一。


如果不去试一试是永远不会知道结果的。再害怕再恐惧再期待也没有用,猜测了一万遍的结果,那也不是实践之后的结果。
怎么凡事都不往好事想想呢自己!


又打了几个小时的游戏,临到出门前他在自己发的帖子下打了一行字,“LZ去跟暗恋对象见面啦!!!!!!!!!回来告诉你们结果!!!!!!!”


七点整。
“你,你好林先生,呃我是林凌他同学…那个…”坐在豪华的西餐厅里,周肖拽了拽自己身上的白衬衣,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在心里呐喊了一百遍,真到现实里还是会怕的。对面的男人穿着黑西装,安静看着他,也没什么表情,身上怎么都有种“生人勿近”“不苟言笑”的气场。
“…”男人没什么表情,只是看了看他切了半天还没切开的牛排,利索地拿过去给他切好,分成一块一块,再把盘子递过来。
“给。”第,第一次就这么亲密真的可以吗?!林凌平时都在扯淡吧!他哥哥不是挺亲切挺好的一人么…


刚道了声谢准备开吃,男人的下一句话就让他吓了一跳,“你喜欢我吧。”肯定句,不容更改。
“…那,那个是这样的,其实那条回复是我…”周肖开始含含糊糊,已经有了叫林凌来救场的心思。
“那么,试着交往下吧。”男人唇角的弧度似乎上扬了下,很轻微的,几乎没什么改变。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林淮南。”他伸出了手,见对方正陷入惊吓过度的神游状态,索性自己伸手去握住了周肖的手。“以后……就算是你的恋人吧。”


详详细细追溯起来已有点困难了。从帮高中的弟弟挂QQ开始就不断看到的一条条回复,由刚开始的漠然到一丝丝感兴趣,最后在常去的小组里意外发现了那个人的存在。再一点点地发现了自己和他的共同爱好和兴趣,都是在某种程度上,善于隐藏自己的人。
应该就是这个人了吧。听自家弟弟说平时是很照顾他的人,却不知道那人为了这小子跑到网上专门发帖子去询问,正如他有时候烦林凌不肯吃自己做的饭一样去网上问一样,他们都是如此相似的人。
在那个下雨天之前,就埋下的种子和情愫。


一旦认定好的东西是不会放手的。
能靠在一起的,只有相似的人。


这就是林淮南的为人处世之道。


暗恋成真,或者是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这种近乎童话的事,也相信一回吧,在故事里。


周肖决定回去就去小组发有关这个的话题。


当然他在赶回去的路上,还不知道有人在他之前发的帖子下,一堆询问LZ怎么样的留言中,嘴角微微带笑地发了一句话。
“当然,因为在这之前,一切都被设计好。”
就等他引爆那个开始,暗恋便成真。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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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淮南后来的那条留言被下面的人吐槽说“LS的你没有咆哮!!!!!”被吐槽了(喂
嘛没办法啦淮南哥哥其实一直都喜欢刷豆瓣的...?完全是与外表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呢XD其实他是个腹黑没有错(你够
林凌我也很喜欢你啊...!等我高考完了来给你写另一篇文!(你够
那么这应该是我高考前最后一篇文了吧,虽然有很多BUG也是我随性写的...不过有人喜欢真是太好了呢XD
2011/02/08 (Tue)20:14
万里无云


@贺年短篇w又呆又迟钝的表弟X暴躁话唠表哥的故事
@有关于成长和一些故事。
@诶…其实还是挺渣的…请,请慎看?
@新年快乐哟(KIRA


【一】


楚江第一次见到他表哥楚云天的时候,是他八岁,那年的大年三十晚上。
楚江他妈在那年刚和他父亲离了婚,整个人的精神状况都不是太好,回娘家也没多少底气,整个人恍恍惚惚的,都不怎么管自己儿子,任由他到处乱跑。
他第一次跟着母亲回老家,也没几个认识的人,跟外公外婆打了个招呼,便坐在窗子边上看窗外那些孩子玩鞭炮,点燃烟花。他实际上也是相当想去和自己那些表哥表姐玩的,只是没人介绍给他认识,这孩子脸皮又薄又放不开,只好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


看了会有人拍了拍他肩膀,回头一见是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子,穿了件红色羽绒服,脖子上还围了条大红围巾,整个人包得跟一只熊似的,圆滚滚的,在那耀眼大红围巾间露出一张略带苍白的脸,薄唇,眼睛挺圆挺大,有点像年画上面贴着的娃娃,很讨喜。
楚江寻思着穿大红色肯定只有女孩子…而且看这长相…便脱口而出了一句,“那个…你是我表妹?”
话一出口后脑勺就被敲了一下,对方有点生气地嚷“谁,谁是你表妹啊!我好心过来看看你在干啥呢真是…”他把围巾扯开一点,完完整整露出一张脸,“喏,看清楚没有!叫我表哥!表——哥——!”
“…哦。”楚江傻愣愣地盯着他脸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可真像女孩子啊…”
“笨!”对方又戳戳他额头,“我长得像我妈啦!再怎么说我也是你表哥,快叫表哥!不然不给你糖吃!”
…都几岁了还用给糖吃这种话来哄小孩子…不过…
楚江望着那张白生生的脸,含含糊糊地叫了声“表哥”,一块糖就直接塞到了嘴里,冰凉的指尖一滑而过,只觉得甜,都有点发腻。


“真乖。”对方满意地笑了起来,眼尾上挑,脸上多了点红润。事后楚江专门问过他表哥是不是带了一大包糖就为了哄别人叫表哥时得到了一个白眼,“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无聊啊!我身上就一颗,我妈怕我蛀牙了就给了那么点,最后还不是给了你这小兔崽子!”
“对了,我叫楚云天!”塞给他一颗糖吃后那人才想起一样,开始介绍自己,“我妈妈和你妈妈是姐妹,我就是你表哥,以后乖一点,我罩你啊!”
这种一听就是港台电影看多了的台词,对当时的楚江来说还挺有诱惑力。不过这孩子听着听着又在发呆,盯着别人的红色羽绒服想果然是女孩子吧只有女孩子才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只有女孩子才一口气说那么多话还不换气…这孩子,脑子的女生就他同桌和他母亲那一型的。


“喂,在听我说话没有啊?”看得出来这位表哥是个急性子的人,话音刚落就去捏他脸,一捏一块红,“我妈说我有个表弟我才来看看的怎么是个呆子…算了算了我们去放鞭炮?”
“啊?”他刚一走神,手就被握住,好冷啊感觉…
“表哥你的手…怎么这么冷?”他边走边问。


“啊?我这毛病跟我妈妈遗传的。就脸色不好和长期手脚冰凉而已。切,又不是娘们,哪会为这些事操心!”很明显,楚云天是个港剧的痴迷者。
“…”他停下来,握住了那双手,团起来呵了两口气,恩,好像暖和一点了。
“干,干嘛?!”楚云天脸红到了脖子根,“喂你快放手不然…”
“…我妈妈也是这样…”楚江解释道,“到了冬天手也很冷…脸色也不好,我就握着她的手呵呵气,一会就暖了。”
“…我,我又不是你妈!”话虽这么说,楚云天还是别过了脸,想了想又从怀里掏东西,“喂,你收到压岁钱没有?”
“呃…没有。”他才刚到老家,就和外公外婆打了声招呼,其他人都不熟,年夜饭也没开吃,还没收到一个红包。


“那我的分你一个!”楚云天直接塞了一个给他,“好歹也是我表弟嘛!给你!”
“……”有点感动地拆开,里面包了几块钱。
“谢谢…”楚江还不太习惯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谢谢你,表哥。”
“…你都叫我表哥了还谢什么谢!”得到的又是一记爆栗敲在了脑后,“走吧!去放鞭炮!”
“恩…唔。”楚江摸了摸自己脑后,突然觉得有个表哥也不错。
至少,他挺喜欢的。


“话说表哥,你怎么穿一身红…?那不是小姑娘家才穿的么?”
“啊我妈妈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啥的,所以让我穿了这身!女人真是麻烦…我比你大好几岁呢!”
“…但是表哥你好像比我矮?”
“…比,比你矮又有什么!我照样是你表哥!老老实实地叫表哥!”
“…唔,表哥。”


结果那天大人们发现这俩孩子的时候,他们还在空地上高高兴兴地放鞭炮,衣服都被弄脏了,脸更是花得一塌糊涂,楚云天最后还不过瘾地朝对方喊,“明年还要来哟记得!!!”楚江擦了擦脸,“恩”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表哥好像是个…性子有点急,脾气有些暴躁的人。不过他捏脸或者戳额头啊的力度都很轻,一点也不痛。而且表哥还给他红包…是个好人呢。
除了长得有点像小姑娘以外,表哥可真厉害!
这是那年楚云天给楚江留下的印象,并维持到了他们的下一次见面。


啧,那小子怎么感觉跟缺心眼一样…说什么话说了一半就走神,呆头呆脑的,还长得比我高真是看不顺眼…不过好像还挺听话的?给他糖吃就叫表哥,给了个红包后也很高兴…还会主动来帮自己取暖…不愧是我表弟!
这是那年楚江给楚云天留下的印象,过了三天后就被他给忘了。


【二】


之后又过了几年,当年匆匆说下的一句“明年还要来哟记得!”终究只是句小孩子的玩笑话,无法实现。楚江他母亲又结了婚,有了新的孩子,经常教育他的一句就是“你现在是哥哥了,长大了也该懂事了,要懂得让妹妹哟。”
其实他也不过是个小孩子,才十几岁,正是喜欢捣蛋喜欢到处玩的年龄,男生总有一点不安分,需要人收拾烂摊子。他却被硬生生打上了个“哥哥”的标志,凡事先忍让,总之妹妹还小,做错了事也要忍着。或者说,在母亲眼里,他已经长大了,够成熟了,不用管也没关系。
长子总是不讨喜的,凡事都需要让步的那一个。最喜欢的东西永远是让别人先挑,有很多事做都做不得。


他把自己性子压着,反正天性也不活泼。该让的让,该忍的忍,遇到想生气想发脾气的时候也对自己说,“我是哥哥啊。”
所以让着点是理所当然的,大家都觉得。他也这么重复,渐渐地也就安下心了。


有一日他妹妹和他玩,小孩子下手没轻没重的,一下子就把他手弄出了血,还傻乎乎地冲着楚江笑,真是让人责备也责备不下去。
一会他母亲来了,抱着小姑娘又哄又抱,只看了他一眼,说创口贴在抽屉里,自己把伤口洗洗贴上吧。
“...哦。”


也就那样,不然还想怎么样?抱着他又哄又闹的,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伤在儿身疼在娘心啊…肉麻不肉麻啊。
只是……说不清楚那种感觉是什么,有点失落,有点伤心…
妈妈…都没回头来看自己一眼呢。


楚江开了抽屉自己把伤口洗干净贴了创口贴,有微微的刺痛感,让人直想把皮揭掉才好受些。
说不出来那种感觉是什么。明明自己也知道,也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就是……
稍微有点被忽视了啊,自己。


楚江13岁那年又随自己的母亲回老家过年。不同的是这次他妈妈没有留下来陪他,说是家里还有事,让他把妹妹照顾好,自己就先回去了。
反正大人总有忙不完的事,孩子在他们眼中永远长不大,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他站在门前的空地上,轻轻叹了口气。


“哟。”一团雪球从高处落下来,直接命中他的脸,冰冰凉凉地融化了,掉进脖子里。
楚云天在楼梯上冲他笑得一脸嚣张,再一个雪球丢下来,“好久不见!快叫表哥,表——哥!”


…长高了呢。
唔,还是比自己矮。
脸色还是不怎么好啊…手脚是不是还是冷的…


一时间有无数个念头在楚江心中闪过,眼睛上的雪融化了,有一层水汽笼在视网膜上,一切都模模糊糊的。好像碎片重组,世界完整呈现。
“…表哥。”他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水,开口唤到。嗓子莫名有点哑,很久没有喊过谁哥哥了,印象里只有妹妹闯了祸时的撒娇声,“哥哥哥哥,我知道你最好了!”
哦,原来自己还是有依靠的。
自己也是有哥哥的。


“咦这小丫头是你妹妹…?”楚云天拍拍手从楼梯上跳下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拉着楚江衣袖不放的小姑娘,得出了结论,“长大还没你小时候可爱嘛!”
可,可爱吗?!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好,楚江只僵硬咧了咧嘴角,顺带打开表哥想捏女生脸的手,“…不能乱来啊,我答应了妈妈要照顾好妹妹的。”
“啧,”楚云天还是没把手收回来,直接捏上了楚江的脸,“你这小子有了妹妹就忘了哥哥了?啊?”手感倒挺好。
脸被当面包一样揉的楚江低声笑起来,在楚云天开口询问他之前又唤,“表哥。”
“恩?”
“表哥。”
“恩!到底有什么事?”
“表哥。”
“你这小子耍我啊?!”
“表哥。”
“…切。”
其实只是想唤几声,就心安了下来。
除了需要照顾的妹妹,楚江还有楚云天这个表哥在呢,真好。


过了会他们一起放了鞭炮,楚云天都16岁了,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喜欢这东西,说是噼里啪啦地响一通才刺激,才有过年的气氛。
楚江喜静,对鞭炮这东西没多大好感,从小到大也没玩几次。说起来还每次都是和楚云天一起放,别人在放鞭炮,他负责点燃和捂耳朵。
楚云天笑话他跟一个小姑娘一样,还会捂耳朵。他也不反驳,只笑笑说,“你放吧,你高兴就好,我看着。”


这次楚江他妹妹对鞭炮也有了兴趣,嚷着自己要放,楚江怕她伤着了,就自己先把鞭炮点燃,递给她她却不接,似乎有点害怕。还没等楚江把鞭炮直接丢出去,趁小丫头愣神那功夫,鞭炮就直接炸开了,在楚江的手上。
血肉被炸开的滋味可真不好受,不过万幸的是那鞭炮小,威力不大,只把他手炸开了一个口子,血流了出来,当场楚云天就白了脸。
“靠!”楚云天上来帮他把伤口捏住,“你带手帕了吗?先止血!”
也没那么严重,痛倒是痛,还可以忍。倒是别人因为他而慌张的神情好像已很久没见过了,最近一次好像是关于母亲的…已经记不清了。
“你笑个屁!”接过手帕给他包扎的楚云天没好气瞪了他一眼,“大过年的还见血,一点都不吉利…你小子真是麻烦。”
“还有那小丫头也是!怎么对你哥哥的啊?想放鞭炮就自己去点啊,麻烦了别人还不接。女人什么的真麻烦。”不知不觉又搬出了台词呢表哥。
“算啦算啦。”他挥挥手,“那是我妹妹嘛…她还小。”
“那你小时候怎么就挺懂事听话的!”越想越不爽,包扎好后楚云天又对他头拍了一记,“我不管,这丫头可是把我弟弟给伤着了。”
“…”你就见过小时候的我没几次吧表哥…而且那丫头也算是你妹妹…


默默腹诽了下,楚江还是决定不说出来,还是给自己妹妹找理由,“怎么说,哥哥也该保护妹妹的。”
“那也应该是我对吧!”楚云天彻底气得没了语言,“你小子别以为自己当哥哥就厉害了,有我在还轮不到你来逞老大!你是我弟弟!凡事乖乖站我后面去!”


还是跟原来一样啊…性子急,脾气暴躁,喜欢逞老大。但意外地感觉能依靠。


“恩,表哥。”


【三】


那天的年夜饭也吃得匆匆忙忙的,楚江手上带着伤没吃几口饭,被楚云天硬塞了几口,这么大的人了还被喂饭怪不好意思的,就找了个借口先去睡觉。
睡到半夜他突然醒了,手上的伤口又麻又酥,好想去抓但又不行。胃开始疼起来了,肯定是因为没怎么吃晚饭。


楚江在家也没怎么按时吃饭,他妈妈工作忙,继父也忙,冰箱里堆得最多的就是速食食品,方便面之类的。他平时在家还得照顾妹妹,胃都被搞坏了。
胃疼起来是一抽一抽地疼,跟有只手在胃里搅一样,慢慢蔓延到四肢,整个人都变得没力气起来。


他把被子往上盖了盖,把脸蒙住,告诉自己说这里别人家里不能麻烦别人,咬牙挺一阵就过去了,睡着就好。
尽管这么想,但还是疼。脑子反而清醒起来,完全没有睡意。


“真是…没出息。”楚江窝在被子里,咬牙切齿对自己说了一句。
他对自己严格,因为习惯了凡事都得靠自己,不求人。还得照顾比自己小的妹妹,受了委屈也没个地方说,久而久之都有些少年老成,忘了自己原本的岁数。
要撒娇或者要胡闹什么的…应该还能赶上末班车吧。


“咚咚——”有人来敲他的房门,似乎很不耐烦,刚敲了两下没得到回应就压低声音在门外叫他,“喂,开门!”
是表哥的声音。


想也只有那个人会记着他。楚江抱着被子去开了门,门外站着的楚云天穿着睡衣光着脚,怀里鼓鼓地装了什么东西,直接溜进门内,把门关死了才把东西拿出来。
是两个面包。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啦就是我还记着你没吃饭所以从冰箱里拿了两个…桌上那些菜都冷了你又不能吃。也不知道外婆把那些零食放到哪去了翻了半天就翻到这个…快吃!别耍小孩子脾气。”睡衣扣子都没扣好头发乱翘的表哥说这话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吃了一个楚江摆摆手说不想吃了,表哥你也早点去休息吧。结果楚云天听到这话没走反而捏住了他脸。
“…没小时候可爱了,一点都不听话。”他听见他小声嘀咕,顿时觉得有几分哭笑不得。
“不过也是我弟弟。”楚云天松开手,抓了抓头发。“喏,哪里痛?我给你揉揉吧。”
…这也是电视剧中的台词吧喂,而且还是对付女孩子用的…


有点凉的手伸过来时楚江迟疑了一下,把那只手抓住握在自己手中,果然还是很冰,跟小时候一样。
他自然而然地对着它呵气,自从母亲再婚后他已没做过这样的举动,但还是很熟悉,说不定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表哥你手太凉了。”
“不用你操心,胃还痛不痛?”
“还好。”


被捂热的手隔着一层睡衣贴在他胃上,能感受到温度,慢慢地就被捂热了,从里到外。
好暖和,有让人昏昏欲睡的魔力。


不知不觉他俩就爬到同一张床上睡在一起了,楚云天比他矮人也比他瘦,楚江还笑着说也许他才是哥哥呢,就被揍了一拳。
“别瞎说。”揍他的人很无辜晃晃拳头,“乖一点的话给你糖吃。”


楚云天的手还贴在他胃部,被两人的体温暖得热乎乎的,他闭了眼,还是睡不着,就去拉身边人的袖子。
“表哥。”
“恩?”
“我…”刚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涩,无论是嘴里还是心上。
想要诉说,但不知道语言怎么组织。


原本贴在他胃部的手移到了他背后,慢慢地拍着背,黑暗中看不清身边人的神情,只觉得耳边的声音是温和的,呵出的热气也很真实。
“有什么话就说啊,别娘们唧唧的。”
不过还真是表哥的风格…总在这种像梦里的温情时刻破坏气氛。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憋着憋着自己都忍了,都习惯了,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回想起来有点苦涩而已,具体也说不出来。习惯了,不等于麻木。
他只是往自家表哥身上再靠近了点,整个人缩到了比自己还矮的表哥怀里,企图逃避。
抚摸着背的手很温暖,靠着的胸口也听得到稳定的心跳,呵在脸上的热气挺痒,真好,真想一直这样下去…起不来就好了。
这也不能怪他,再怎么想靠自己一个人,他也只是心里这么想,还没长大的一个小鬼而已。


“起来!”刚闭眼了一会,就觉得那只温柔抚摸自己的手突然敲了敲他头,“重死了你…”
楚云天把他从怀里拖出来,嘀咕了几句“看起来挺瘦的怎么实际上这么重”,揉了揉自己肩膀后冷不防开口,“我老觉得,楚江你其实就是个胆小鬼。”
“啊?”他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从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在想,这人分明很想去和别人玩的吧,但你就坐在窗子边看着,也不说话也不表示,装什么可怜啊。”
他张了张嘴,确实,无法反驳。
“我当时就觉得心里一阵不爽,但好歹你也是我弟弟,就带着你一起玩了。结果你这家伙还是没长进,今天还不是,你干嘛要顺着她啊,不喜欢不想做什么事就直说好了。自己不去争取,永远不会有机会给你的。”
到最后,只落得一句咎由自取。


忍到最后要么爆发要么沉寂,一直不开口到最后就真的再也说不出了。
是这样的道理吧?


只是当时的楚江还完全不明白,他隐约觉得自己有些事做错了,但还无法完全理解。他想了想,把手放在楚云天的肩上。
“表哥?”
“唔?”


“要像那些大人一样…”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成为一个厉害的人?”
这问题其实相当傻气和天真,一般的孩子会在七八岁时缠着自己的父母问个不停,楚江第一次问这个却已13岁了,还是问的自己表哥。
“这个嘛…”楚云天没马上给出答案,认真思考了会,“其实我也不怎么清楚?你不要去相信那些大人说的要考好大学啊要努力学习才有个好的前途…我觉得你去做你喜欢的事!一直坚持做下去就很棒了!”
“真的?”
“真的!”楚云天揉揉他脑袋,头发很软,被他胡乱抓来抓去,一团乱。“等你能做到那种事后,我也会很高兴的!恩…说不定会到你家来住一阵,看看你小子混成个什么样!”
“表哥愿意和我住在一起么…?”楚江想了想,把他手抓过来捂在自己手心,暖热了。


呃…是说住一阵也没说住在一起…不过看这小子打起了点精神。
“当然!我是你表哥嘛!”楚云天又搬出了万能句式。


楚江情绪总算好点了,困扰他的事如乌云一样慢慢散去,甚至还得到了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他生平第一次和他人立下的约定。


“那么睡觉!”楚云天把被子盖好,思考了下决定学着电视里那样给自己表弟来一个晚安吻,电视里都是男人对自己情人做的,不过对表弟做也没什么问题吧。
恩,这位表哥还从来没谈过恋爱没交个女朋友,人生最大的乐趣是看电视和电影,不怪他。


“晚安。”
楚云天俯下身,对着楚江额头轻轻一吻。


那是楚江的人生中,无数个第一次里,得到晚安吻的第一次。


【四】


楚云天22岁那年春节,他回了老家,表弟表妹们都长大了,自己也从要红包的对象变成了发红包的对象,有点不情愿往外掏钱的时候他还想着多留一个红包给那家伙,不然他一会来又不高兴。
楚江是属于不会把情绪摆在脸上的那种人,但楚云天觉得自己能感觉到。他不想让那小子不开心,就偷偷给他留个最大的。


这几年他们之间也有过来往,多半是打电话和写信。他们两家都是外地的,而且离了老远,不是过节根本凑不到一堆,他倒是和表弟联络得很勤,还被自己妈妈笑了。
“哎我说,你有那么多表弟,怎么光缠着人家小江一个?”楚云天他娘坐在沙发上打着围巾笑着说,“不过小江也是个懂事孩子。他妈离婚离得早,带着他就改嫁了,吃了不少苦。还有个比自己年纪小那么多的妹妹,怪不容易的。”
他听得有些烦,也许是不爽那些同情的话,随口就说“说这些干什么。我觉得老妈你才强,当年我爸先上车后补票,做了倒插门女婿。外公说我随母姓就是他娶你的条件之一,啧啧还真不容易。”
“臭小子!”他妈二话不说就把打了一半的围巾丢过来,“就会开老娘的玩笑!也不做个正经事!”



正经事啊,他还真没做几件。从小到大都是普普通通的,上了个还不错的大学,也没什么人要求他一定得获得多大的成功,就成天看看电视,抽空去电影院看看电影,这日子如流水一样,一点一点就过去了。楚云天是个没什么耐性的人,也不执念于什么事,要说心底上还挂着什么,也就是他那个表弟了。


楚云天从小喜欢看港片,最最喜欢的就是里面的老大一脸威风地出来指挥小弟的样子,只说几句话就能改变人的一声,挺不可思议的。
只要是男生大概都有过共同一个梦想,站在最高点,威风凛凛地指挥所有人,万物都被踩在脚下,简单概括就一句,“要当老大!”
放在古代这还容易被实现点,学好武功去混个将军什么的混混,奋勇杀敌保卫家园,成就名声。放在现代,这有点困难。


楚云天除了为人有点急躁凡事说不清楚就喜欢直接动手来解决外他还是挺规矩一人,女朋友也交过了,除了口头上调戏几句也没占什么便宜,简单来说,他就是通常意味上的好人。想当老大这个梦想,只能在梦中实现。
也只有他那个表弟真正听了他的话,一步步按着他所说的做,从某种程度上楚江满足了楚云天“想当老大,用几句话就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这种心理,但又不单单如此。
他觉得那孩子需要他,非常需要,他因此而感到满足,和隐隐的欣喜。


这次回来过年有一大半的原因也是因为他想看看楚江那小子,这些年大家都个忙个的事,好久都没见面了。上一次见到他都是几年之前,那小子还是比他高,肌肉都不知什么时候练了出来,皮肤是小麦色的,老走神,不喜欢笑,喜欢抿着嘴唇。
不知道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


楚云天一心一意念着要等到楚江来把红包给他,忘了对方也不是该拿红包的年龄了。他也犯了大多数人的错误,把比自己小的表弟永远看成了个孩子。他把手放在口袋里等着,准备给楚江一个惊喜,鞭炮像他们这种年龄是不适合放的了,不过可以一起去屋顶上看看烟花。
那家伙肯定长高长帅了吧?不知道交没交女朋友,都要高考了肯定忙起来了吧,上次和他通电话都是几个月以前,那小子刚过了变声期,还是老老实实地喊“表哥”…


想着想着就不由得走了神,直到他妈妈招呼了他一声,楚云天还以为楚江来了正准备亲亲热热地转头给他一个爆栗…
“…楚江呢?”楚江他妈——也就是楚云天他小姨对他微微笑了笑,手里还牵着已经当年闯了祸的小丫头,“小江啊,他忙呢,最近在准备出国的各种事项。”


“出国…?怎么回事?”他不知不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风一吹就冷得要命。
“咦,小江没对你说吗?那孩子也真是…他高三嘛,平时成绩都还不错,申请了国外的大学被通过了,最近就在忙这事呢。”
说完他小姨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都觉得国外麻烦得很,还不如好生在国内考个好大学,但那孩子不听劝,说什么‘不抓住机会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不去争取就是活该’‘这就是我想走的路’,哎,也不知他从谁那里学到这些话。我也拿他没法。”
楚云天客套了几句,就坐在一边不说话了,听他妈和小姨聊,听着自己表弟相关的事。


多年前那孩子会窝在他怀里乖乖听他说话,听了后去认真做,不会多说什么。多年后他也只在旁人的话语里,听他的近况。
真奇怪,楚云天还以为,自己是最靠近楚江的。
原来竟是自作多情。


那边的交谈还在继续,小姨在笑着说“小江这孩子也怪。他这么多表哥表姐,他只亲小天一个人,还常常对我说起他呢。”他妈妈立刻乐呵呵地接上一句,“可不是!肯定是出生之前都注定好的,我们当时取名的时候就拆的同一句诗句,‘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他俩兄弟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
“也是。楚江那孩子自我和他爸离婚后就跟我姓,‘楚江’也就是现在的长江,我希望他像长江一样,奔流不息,去到他想去的地方。”


希望他像长江一样,奔流不息,去到他想去的地方。


“这小子…”楚云天用手抓了把自己头发,泄愤似的揉得乱糟糟的,“真是个闷葫芦,一声不吭就自己决定了。不过算了,我是他表哥嘛!这次就算了,下次可不行!要去什么地方先给表哥报备一声再说!”
他摸摸口袋里的红包,不知不觉微笑了,“这次就等你回来,给我说说你是怎样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一直以来都是楚云天说,楚江听。他主动,他被动,这回也该换个方式。
等待人的滋味还真不好受,不过心里还有个人想,总是值得的。


【五】


又过了几年,楚云天收集的港片碟堆了一书架摇摇欲坠,都积满了灰。他大学毕了业找了个不好不坏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偶尔和哥们一起去酒吧喝喝小酒,回家时总被老妈念叨几句怎么还没娶个媳妇回来,她等着抱孙子呢,听听就过了。小日子过得蛮滋润。
人各有志,不能说一定要成为大老板成为著名人物才能得到幸福,也不能说路边摆摊的小贩或是看门的保安就是不快乐的。楚云天曾经的梦想是当个像港片中那样指挥各路兄弟的老大,这对于他来太遥远了,所以他乐得清闲,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也挺好。


也不是没交过女朋友,他喜欢的女孩子类型都是比自己年纪小,不怎么喜欢说话,遇事从容淡定的。但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手了,有些是他提出的,总觉得交往下去越来越不是那个感觉,有些是那些女生提出的,最新一任女友分手时对楚云天说,“我觉得你有恋妹情节,你适合找一个需要照顾,听你话的妹妹,而不是找女朋友。”
啥啥啥恋妹情结?!他可只有过弟弟。弟弟比妹妹好多了,又听话又安静又懂事…哦对了,小时候长得也挺可爱!


“而且你心里一直在等人。我能感觉出来。”那是那个女孩子最后对他说的话。说完便离开了,留下他一人坐在咖啡厅里发呆,最后晃晃脑袋把已经冷却的咖啡一口喝完。
女人就是喜欢胡乱瞎猜,把有的说成没的,他能等什么人,又有什么人值得等的。等待是虚度光阴的事,最终结果都没人知道,楚云天可不是傻子。


这年春节他回了老家,带着一堆红包嘟嘟嚷嚷地去拜了年,外公外婆都老了,都爱操心儿孙的事,抓着他手嘘寒问暖,问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啊,问日子过得怎么样啊,他应付了一通想了很久,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那个…我表弟…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小天你这孩子,”无论孙子长得多大,在老人眼里都还是小时候那个哭着要糖吃的孩子,“你表弟这么多,问的是哪一个啊?”
“呃…就是那个,”他又开始习惯性抓头,“听说去了美国读书的楚江啊!”


“哦楚江啊…”外公突然沉默了,外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那孩子也真是,明明脑子那么好,读书怪有出息的,怎么就不清醒喜欢上男人了呢!真是…他妈也不管他,我们也不知道说啥好…儿孙自有儿孙福,由他去吧…”
楚江…不清醒…喜欢男人…


楚云天把这些句子在自己脑子里过了一遍,只觉得嘴唇生疼,手脚又开始冰凉,说不出心底是个啥滋味。
其实他对同性恋这种事也没有什么别的看法,只是没想到…没想到身边的人就是。儿时坐在窗边的小男孩,因胃疼而缩在他怀里的少年,电话里带笑的那声“表哥”……
想象和现实,永远隔了一层膜。


“…那,那么他人呢?回来了没?”
“啊,在走廊那里。”


楚云天慢慢走向走廊的过程,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咦那小子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的?枉我还是他表哥也没告诉一声,老子还干巴巴跟小媳妇一样等了他那么久…话说回来我一大好青年在他面前晃了那么久也没得到个回应还真是没眼光…啊呸我在想些什么?!
恨不得甩自己两耳光,楚云天莫名其妙地脸红了。简直失去了往前走的勇气。这种多年后看见初恋情人身边已经有人的感觉还真是…靠,胡思乱想个屁!老子的初恋是隔壁家那常给我冰棍吃的小丫头而不是这一见面就傻乎乎的臭小子!


“表哥。”有熟悉而陌生的声音在叫他。
用一些文艺的句子来形容大概是“故人站在逆光处对他微笑,一时间回忆纷乱,不知何时何地,轮转几世。”或者是“远方有人唱,归来了我的爱人,我久别的梦…”楚云天是完全想不到这些泛酸的语句,他只眨眨眼,再暗暗捏了一把自己大腿。
哦,不是梦。


靠,长得那么高干嘛。整个一长颈鹿。晒黑了,这模样长得还越来越男人味了,当然,比起表哥我还差那么一点!好像…变得爱笑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喜欢的人的功劳。


“…哟。”从最普通的寒暄开始,他想伸手去揉楚江他头,才发现已经够不着了,而且对方早就不是小孩子,只好尴尬收回来,把手放口袋里。“好久不见。”
楚江很配合地把身体低下来一点,微笑着说,“恩,好久不见啊表哥。”


他还是乖乖地叫他表哥,知道他想摸他头就乖乖弯腰,还是安静听他说话,不打断。仿佛楚云天就是楚江的整个世界。
错觉而已。


他们在走廊上聊了会天,该问的没问该说的没说,就扯一些漫无边际的事。楚云天装作不在乎地扯了一通,兜兜转转还是问了句,“你…有喜欢的人了啊?”
“诶?”楚江先是一愣,随即又笑了,“恩,是很活泼很开朗的人,要看照片吗?我手机屏幕就是他的。”
想了想又装作无意地补充一句,“…是男的。”


“…哦。”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反而更不自在了。还是觉得冷,把手埋在口袋里都觉得冷透了,再也没人团着他的手给他呵气了,“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诶…就是喜欢男的?”
话一出口才觉得突兀,别人喜欢男人关他什么事,他有什么资格去问,那是别人的人生别人的选择,早就与他无关。
“我是你表哥嘛。”这句话不能当成万能钥匙,留着同样的血冠着同样的姓,那也不过是亲人的关系罢了。
再贴近,再温暖,再等候,都是与他无关的一段故事,一段感情,楚云天被排除在了楚江的恋爱之外,毫无疑问。
况且别人也从未叫他等过,是他一厢情愿。


正打算去拿手机的手顿了顿,收了回来。“大概是我高中的时候…突然就发现了自己喜欢的人和同龄男生的不一样…当时恐慌了好一阵呢。”做了一个难以启齿的梦境后突然发现,梦中的主角是对谁都不能诉说的,哪怕真人就站在眼前。
“后来到了美国,也认识了很多人了解了很多那些方面的知识,也知道这个不是毛病…找到了那个人,就那么过了。”楚江的脸有点红,“恩,就这样。”
时间,距离,差别,这些都是可以造成情感的流离。况且他们从未开始那就从未结束过,彼此都有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小秘密,没说出来过,那就算了。


每一个说“那时我才察觉自己是喜欢男人”这种话的人,必定有一个让他察觉到真实想法的对象,但是他能不能对那个人说出口,能不能在一起,那又完完全全是另一回事。
就这么简单。


“…表哥你怎么了?”手在楚云天眼前晃了晃,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在走神,什么时候沾上那臭小子的习惯了,真搞不懂。
“没事!”他挥挥手,下意识一拳捶在楚江他背,“行啊你小子,从美国回来的就是不一样。人也变得会说话了也爱笑了…要红包不?表哥给你个!”
反倒是他自己,怎么刚刚吞吞吐吐说个话都不好意思,又走神又发呆的,像角色倒置。
“不用。”楚江从自己衣服里掏出厚厚一个红包给他,“应该是我给表哥,算是当年的回礼。”
一打开是厚厚一叠毛爷爷,啧,当年的几块钱换来了如今这么多,这买卖倒划得来。
可情感哪能来做买卖?当初给了就是给了,从未想过回报。
现在得到这“意外之喜”,楚云天倒像接到了个烫手山芋。


“行,行啊你。”他随手把红包放进了兜里,想着等下趁楚江不注意塞回去,“怎么,成大款了?那表哥以后靠你养啊。”
“…”楚江也不答话,就冲着他笑,眼睛温柔弯起来跟月牙一样,“我还记得表哥以后要来我家住呢。”
“好,什么时候一定去!”先口头答应,以后的事…谁知道。


随后他们又聊了会天,本来还提议去放鞭炮的,但两个成年男人挤在一堆小孩子里实在太傻了,便在阳台上看了会烟花。楚云天不怎么会欣赏这种属于“大人的浪漫”,还嫌弃这玩意太花哨,又不怎么响,没劲。逗得楚江直笑。
到晚上睡觉时,因为回老家过年的亲戚太多客房不够,他们俩表兄弟就挤在一个房间里睡觉,和年幼时一样。不过一张窄小的床上已挤不下两个成年人,楚云天偷偷把身子往外挪了挪,打算让楚江多盖点被子。
他是他表哥,得爱护弟弟。他是他表弟,就是这样。


“冷吗?”大概是感觉到了,楚江转过身来脸对着他,热气在黑暗中扑到脸上,“表哥你过来点吧,这被子够我们盖。”
“有一点…恩。”他靠近了一下,手被人握住,温度从手心一直蔓延其上。
“表哥你手好冷。”楚江随口说了一句,再握得紧了一点,“我给你暖暖吧。”
和那时一样,只不过回不去了。


也许他的爱人今后手脚发凉的时候他也会自然地给他暖暖,他今后也会找一个疼自己的媳妇,天冷的时候在他怀里低声责怪他不多加件衣服。
这世上的确有对一个来人来说不可替代的对象,但想找相似的人,实在太多了。


他们睡在一起睡不着继续聊天,想要把那些缺失的岁月里没说尽的话全说尽一样,楚云天给他讲自己上了大学后的经历,讲他们名字的来源,讲“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讲他们的血缘联系。
“你这小子这么多年也是,放着你表哥一个大好资源不用,偏偏去外国找对象。白费我想你那么久…”这句话是憋在心里万万不能讲的。


楚江给他讲自己在美国遇到的事,讲他是怎么遇到的自己现在喜欢的人,讲那里的趣闻,讲如果不是表哥当初给自己讲的一番话,他可能现在都不会按自己的心意做事。
“一直以来都很谢谢表哥你啊。我曾经…喜欢过表哥你。”后面那句,是怎么样都不会说出口的。


他们都有些恍惚,以为对方都是当初的那个小孩子,但握着的手,靠着的触感,都欺骗不了自己。时光倒流一切重来,那只是童话。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最后楚云天累了,打了个呵欠说睡觉,楚江靠过来在他额头亲了一下,道晚安。
感觉到表哥的身体一僵,楚江解释到在美国人人都有这样说晚安的习惯,“算是还了那年表哥你对我说的那句‘晚安’吧。”他半开玩笑。


恩,还干净了,就谁也不欠谁了。


于是他们入睡,怀着各自的秘密,同床而异梦。明天也许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有冬日里少见的阳光,那么可以去看看小孩子放鞭炮,互相取笑对方小时候干过的傻事。
重温旧梦,当然,也只是旧梦。
未能成真。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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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写这篇文,只是想说两个东西,一个是自己不去争取,不把想要的东西说出来是永远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一个是“每一个说“那时我才察觉自己是喜欢男人”这种话的人,必定有一个让他察觉到真实想法的对象,但是他能不能对那个人说出口,能不能在一起,那又完完全全是另一回事。”
这是我写过最接近HE结局的文…本来按发展前面四章的发展,虽然慢热但他们还是有可能在一起,但是我想了想,决定还是这样写。等待的结果谁都不知道,最初喜欢的人不一定能喜欢到最后。大概就是想写这些…?
严格说它是正文我觉得它更像某篇文的番外…?但是我不会去写那个“正文”的,这就是单单只属于楚江和楚云天的故事。
嘛,其实这真的是贺年文来着w算是开放式结局吧,大家新年快乐哟(KIRA
2011/01/20 (Thu)18:09

陈年旧事  (吴邪中心,隐瓶邪,有小花出没)


*各种胡乱捏造有,BUG多,慎入。
*看看题目你就知道结局了。
*作者文风各种诡异,剧情各种渣…我不保证没雷点,如果能接受的话…请看看笑笑就过好了。
*给所有期末考试考完的少年和@Mus大名是Musmus  的生日贺文,寒假要玩得欢快哟w


【一】


最开始吴邪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一声一声地传入耳中,进入到深层次的梦境中,不依不挠地要把疲倦的他给扯起来。
“天真,喂天真你他娘的快醒醒!受伤了还在这冰天雪地睡得这么香…呆会想起就起不来了!”
谁啊,真烦人。
他翻了个身想继续睡,从梦里渐渐苏醒的感觉挺不好受,就像是从深海里满满浮出水面的过程,其中没有氧气,呼吸都困难,但还必须得醒过来。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想活下去就必须醒着,不为什么。
有冷冰冰的手指接触到了吴邪的脸,他一下子惊醒,想要跳起来却对上了一双漆黑的眼睛。
安安静静望着他的眼睛,给了吴邪一种错觉,似乎这世界上就他们两个人。
他就活在他的眼睛里。


“早上好~”有温软的触感在他脸上一抚而过,于是吴邪醒了。身边的姑娘笑着来擦擦他的脸,“怎么了?全都是冷汗,你做什么梦了?”
“没…”才一开口就觉得自己嗓子干得厉害,“梦到了一点…年轻时候的场景。”
“哦…”那姑娘也不再问,就端来热腾腾的毛巾往他脸上擦,“擦一擦吧,全是汗。”


度过了那段倒斗时光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昼夜颠倒,而且睡觉都要在把武器放在身边,不然不敢睡。这也没什么可取笑的,任何普通人经历那几年都会这样。一睡下去就有可能醒不来,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背后有没有粽子,身边的同伴可能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那样的时候。年轻时还勉强撑得过去,觉得血是热的心还在跳,身边有人就可以一直走下去。但是走下去又能看见什么?是希望还是死亡?


过了这些年,吴邪终于习惯在有人触碰他的时候不再惊起,不再昼夜颠倒的睡眠,不再害怕一睡下去就醒不来。换句话来说,他终于习惯了过正常人的生活。
正常人的生活就是意味着他终于安下心来,不再寻找那些谜底那些过往,不必惦记着要替某个人记得他的存在,不用疑惑人心究竟是什么。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活着,这人生还长,得活下去才能知道会看到什么。
哪怕是自己独自活下去也无所谓,他记得这是某个人告诉他的。
……所以他就真的照做了。


吴邪娶的媳妇是很普通的女孩子,会撒娇会调皮,但却安分懂事,记得该说的话说不该说的绝不说。吴邪看那姑娘叽叽喳喳地给自己说今天要吃什么什么菜明天去哪儿哪儿玩时都忍不住走神。他原先喜欢安静,等在斗里呆过一通后又怕了那彻底的死寂,倒不如听别人不停的说话,这能让他神经放松。
真的,这世上没有比活下来更好的事了。


【二】


西泠印社这两年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吴邪自己都不知道在折腾个什么劲。直到二叔一声断喝,“你要等就一直等下去,等到老死也是你自己的事。别人会不会来,那又是别人的事!”他想了想就把那店托给了王盟,只在有空时去看看。到底心中还存了个念想。
也就只是个念想。
也许有天他当初的同伴会路过西湖边,会走进他这店里瞧瞧。那时他可能不在,但事后想想,也略感欣慰。
好歹这里也算个家,等着不来的归人。


王盟见了他有点惊讶地跑过来问老板你怎么来了?你身体还好吗?这店里有新进了些东西客人买了几件…末了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句,“这,这个月,也没人来…”
他等来等去都是这句话,也习惯了。就“哦”了一声,慢吞吞往外走去。年轻时倒斗受的伤太多,等年纪大就渐渐出现各种反应。例如腿脚不利索,每到阴雨天会肩膀酸疼,半夜常常会惊醒或者彻夜失眠。
但他都记不清是怎么受伤的了。回想起从前,似乎只想得起在火堆旁,胖子在帐篷里睡得正香,他和小哥在守夜,好像还说了会话,但是究竟说了什么…他也忘了。人年纪大了,以前重要的事都快忘光了。
只是一想起还觉得温暖,沾了回忆的光,觉得想想都热。


说起来有段时间他妻子曾半开玩笑地抱怨过,“怎么这么久了,吴邪你连句好听的话都没给我说过呢?好歹也说一句来听听嘛。”他抓抓头问什么算好听的话,姑娘转了转眼睛,笑着拿过来一本书。“喏,像这本书上讲的,用‘你的一生来为我’,或者是‘如果我不见了,无论到哪儿你都能找到我…’之类的话!”
他干笑了声摇了摇头,“不,那些话不吉利。”
那姑娘也没强求,笑笑就过去了。只有吴邪一人发了很久的呆。
哦,原来那些话是情话。
只讲给自己恋人听的话。


王盟见老板又不知神游到哪儿去了,寻思着要不要拍拍他,就见吴邪望着店门口不说话,他转过头去看,也愣了。
等了那么久,虽不是归人,但也是个…意想之外的人。
啧,命运总是开些纠缠不清的玩笑。


中年人还穿粉红衬衫未免有些太可笑,但这人不会。他外套是很简单的西装,领口却敞开,依旧是不变的粉红衬衫。
他的脸也还年轻,微微带笑的模样更是让人一时间回到过往,眼角的细纹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那些时光没在他身上留下半点痕迹,好像一切都没发生,所有事都刚开始。
只是当他一开口,那沙哑的嗓子提醒了吴邪现实的存在。


“吴邪。”解语花站在西泠印社门口,轻轻地唤,嘴唇微张,像是想笑,恍惚又是很悲伤的模样。
解语花能唱戏的嗓子,早在十几年前,就被斗里的毒气给毁了。


【三】


小说里大多写少年意气游江湖的日子,喝酒寻欢,醉梦人生,才是热血豪气。但到了英雄末路,轻狂不再的时候,偏偏就喜欢上了喝茶,以茶代酒,一醉方休。
只有酒是会喝到最后糊涂到一切都不清楚,眼里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但茶是会越喝越神智清明,想睡也睡不着。
他们在西湖边上的小茶馆里各要了盏茶,一点晕黄的灯光,略涩的茶水,老茶馆里还有人在唱小曲,唱当日风流何在,唱何人笑许一诺,唱年少不知情钟。


还是解语花先开的口,望着他叹了一句,“吴邪你老得可真快。”
“……”这是实话,没法反驳。
茶都凉得差不多了他还没喝上一口,多年前好像也是这样。胖子嚷嚷着要到西湖边的小茶馆喝两盏顺带听听漂亮姑娘唱小曲,他啧了一声便和胖子胡乱吹起牛来,那沉默的黑发青年在旁边一声不响地听着他们瞎聊,望着窗外发呆。等拿起茶喝上一口,早凉了。
怎么就觉得那时的茶水凉了喝起来依旧甘甜,而不像如今,凉了便觉得冷,直接冰到心里。


好歹也是发小一场,多年没联系后再相逢,怎么也得没话找话说。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解语花说说话,说说当下,聊聊如今,唯独不提过往。
有什么好提的,都差不多忘光了。


解语花倒是好耐性,问他记不记得小时候的新年,他一个人来老家,还是怯生生的模样,和周围的孩子都玩不到一堆,如果不是秀秀去拉了他进来玩,那年的春节恐怕就得孤零零地过了。
吴邪只把冷透的茶再喝了一口,“…有么?我都有些记不得了…小花你当时还是女孩子打扮吧,没趁机拍照真是一大损失…”
“呵,”解语花弯了弯眼睛,有细纹出现在他眼角,“我还记得,吴邪你那时玩疯了突然拉着我袖子说‘小花小花我觉得你穿粉红色更好看’。也不知道你当时怎么想的。”
他再倒了一杯茶给自己和对面的人,白气升上来看不到他的神情,“结果不知不觉,就穿了这么多年了。”


所以说人老了也好,总有些好处。年轻时藏着不敢说的那些话那点小心思到现在可以像玩笑话一般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博君一笑而已。见一面少一面,说一句少一句,趁着还活着的时候不敢说不该说的全都说了,省得自己后悔。
“你还记得啊…”他叹了一声,看着对面的粉红衬衫,在黑色西装里露出一角,在暖色灯光下竟意外显得黯淡,过了时的承诺便成了玩笑话。


接着又是不约而同地转移了话题,解语花笑着问“吴邪你家媳妇也该有了吧,等到时候我亲自上门去包个大红包?”他意外地红了脸,摇摇头说不急,不过小花你还没成家吧?
“恩,我在等人。等习惯了,一时间不好改。”
“……”接下来又是沉默,长久的沉默。


茶馆里的小曲声,过客们的说话声,一两点泛黄的灯光,凉了的茶水,发小嘴角的笑容,玻璃上映出自己疲惫的那张脸……真是够了够了。
一时间吴邪有种“不知何时何地”的感觉,他只觉得心累,恨不得一下子把那些茶碗扫在地上,吼一声大老爷们伤感个屁,今天喝酒去,我请客。
靠,这种小孩子才干的行为,也只能想想了。


解语花又是一声轻笑,“吴邪,你真是…”他似乎犹豫了一下,“越来越像那时的张家小哥了。”
“哦…闷油瓶。”这个名字说出来意外爽快,没带半分迟疑。


寡言少语,没多少表情,常年在发呆,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少得可怜,可能下一秒消失也没人发现。
只是终究是不同的,张起灵那样子,只不过是因为和这世界的联系太少,连自身存在也无法确定,而吴邪是经历了那么多事后终于有些明白了,不说完全看透,只能说是明白了这个世界上他除了倒斗,除了在生死之间做抉择,除了看人心的复杂,他还有许多东西。
比如说像现在,和多年不见的发小喝几盏茶,冷了就冷了,总比没得喝好。


怎么说呢,没经历过是不会明白的啊,有些事。在冰天雪地没有热源没有食物寻找斗室所在地的感觉;在充满毒气的墓道里苦苦憋气都产生幻觉的痛苦;前后左右都是粽子,稍不注意就可能被抓住的恐慌;被困在寂静无声的墓室里,身边除了棺木就没了其他人,只听得到自己一人呼吸声的高度紧绷的神经;同伴可能下一秒就会死去,又可能一直在你身边的,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每天都不敢睡,怕睡了再也醒不过来,也没人收尸……
那些事情,没经历过是不会懂的。


人生有时候也像倒斗,也许进了那个斗室会看到各种明器堆积一地,恨不得全部带走。问题是最后有没有命带出去?还是就跟着那一地腐朽的财富留在冰冷的墓室里,慢慢窒息慢慢死亡,什么也得不到?
世上冒险者多了,可真正成功的,没几个。


吴邪只是个普通人,他有好奇心,有想追寻谜底的勇气,可他照样害怕死亡。
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在倒完最后那次斗后,他浑身是汗和血,分不清是谁的。宛如一场劫后余生,他真的觉得自己活下来就算个奇迹,张起灵在一边扶着他的肩膀,隐约感觉到了不对,便问了一句怎么了?
怎么了?要说的话也不能说得清楚的吧,说我想起了当初的那句“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天一个会害死另一个。”说抱歉我不能继续走下去了,但我会记得你的存在。说小哥你以后好好的,失忆啊都没啥的,记得活下去就好……
真他娘的矫情。


吴邪张了张嘴,把放在自己肩上的手推过去,一拐一拐走出去一段距离后才开口,“散了吧,我们。”
不再去倒斗不再并肩而行不再生死与共不再执着谜底不再迷惑人心,就散了吧。
只要活着就好,没有音讯传来也无所谓,再次失忆也没什么,只要你活着,只要我还在。
那就会记得曾经经历过的一切。
经历过,但不再拥有。


年轻人看着他,还是波澜不惊的眼神,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不会给,只看着他,像要在脑子里深深烙一个印那样看着他,最后垂下眼,“恩”了一声,算是同意。
也就这样了。


在斗里能生死与共,等到了正常生活,谁都是各过各的。


之后便彻底断了联系,隐隐知道小哥还在跟其他人倒斗,胖子去了北京安定下来,而他在杭州过他的安稳生活。
这不是很好么,等到有天旧友路过西泠印社,身边已多了新的同伴,再招呼一声,再问候几句,那就够了。


做人不能奢望太多。短短一程相伴就好,接下来的路还得自己走。


吴邪搓了搓手,有点冷。他在漫无边际的回忆中,猛然想起年轻时看过的某本书上写,“当你爱上一个得不到的人,你会渐渐学着他的动作他的神情,企图把自己变成你爱的人。那么,你就不会陷入求不得的苦恋中。”
啧,说了一大堆半通不通的话,说到底还是得不到。


他只望了望还在微笑的发小,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那小花,这些年你后悔没?”
后悔跟着自己一起去下斗,后悔毁了一副好嗓子。
“那么吴邪你呢?虽然你现在已经过安稳日子了…那你后悔过当初你追寻过的谜底没?”解语花挑眉反问。
“…不悔。”毕竟没经历过那些事,就不会遇见那些人。


“那就对了。”解语花叫来服务生买单,站起身来道,“就算约定只是说说也好,别人永远都不会记得你…你不去努力一下,怎么知道呢?与其什么都不会拥有,宁愿要个回忆也好啊…”
“恩?对吧?”


【四】


之后吴邪准备回家,家里有人在等他回去吃饭,热腾腾的饭菜,暖黄色的灯光,妻子含笑的容颜,这是属于他的小世界。
路上还碰见了个年轻人,背着个长包裹看起来像把刀一样,穿着连帽衫看不清脸,他觉得眼熟,就摇摇头走过去了,跟那年轻人擦肩而过。
这世界上相似的人多了,只不过没有谁应该成为替代品。


他就这么走过去了,也没回头。没看到那个青年转过头来望着他的背影,一直看着他离开。“知道平安就好。”怀着这种想法的人,不仅仅是他一个。
当然,他是不会知道了。


吴邪回了家吃完了饭,和妻子说了会话,告诉她自己在路上遇见了个老朋友聊了会天。妻子乘机问问要不要收拾一下从前的老照片,吴邪想了想还是摇头。
“不用收拾那个…说实话,我都不怎么敢去看了。”
看时光流逝,物是人非,天各一方。
他摸摸姑娘的头发,“啊,别动它。那算是…我的陪葬品之一吧。”
等到最后一把火烧得干净,才算了结。


接着便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吴邪家的灯是永远不关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说不准会有哪个突然记得回家的人来敲门。”又或许给他自己,留最后一点希望吧。
故事早就结束了,唯有看客多情,唏嘘一把泪。还不知故事里的主角都个过个的,平安无事,老死不相见。


哎呀呀这么说有点太无情了,凡事一场空这种结尾太叫人难受。那么稍微把时光回溯一点,还在故事正在发生的时候。
他们都还年轻,都有能力去追寻谜底,去面对人心也不会退缩的时候。


吴邪在一片寂静中睁开眼,帐篷里始终是黑的,他不知外面什么时候了。只听到胖子微微的鼾声,睡得相当香。小哥应该睡在他身侧,不过也看不到脸。整个帐篷里,他竟然起得最早。
一时间有些心慌,为了倒斗之类的事乱七八糟的操心好像都没了。只听见旁边人微微的呼吸声,只差一点就可以碰到。
这样多好,总觉得一直这样下去,也不错。


只要能在一起,一切都不算什么。


这么一想他安心了,悄悄把脸凑过去一点,也不管别人听没听到,就道了声早上好。
“…恩。”良久后传来回应,张起灵睁开了眼睛往他这看,意外有几分迷糊,平日里绝对见不到的样。
真是…一想起来就想笑。


“起来了啊小哥,我们走吧?”
“恩。”


那时他们都还年轻,那时他们谁都不知道以后,那时他们以为,一直走下去,就能看到终点。
他们都相信,不会分离。


FIN.


PS.各种渣,我想写中年人那种苍凉的心境…啥的,看看题目你们就懂我了(喂)。
总的来说只是想写一个“吴邪经历了那么多后,自己的选择和心境吧。”
嘛,我是觉得“凡事活下来最重要”,一般普通人都会这么想吧。
哪怕是吴邪和小哥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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プロフィール
HN:
暮樱
年齢:
31
性別:
女性
誕生日:
1993/11/05
職業:
www
趣味:
二次元
自己紹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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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表人格为热血少年里人格为阴暗文学少女
一切三次元去死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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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物:盗墓笔记:瓶邪;家庭教师HitmanReborn:ALL96
长期爬墙w

各种耽美小说,每日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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